请问有关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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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好像没有过问的意思,你们单位没发倒无所谓都没有,关键他们单作是做事的汶有当官的有,以前除3财政发的,其它的报酬都是—样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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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0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好像没有过问的意思,你们单位没发倒无所谓都没有,关键他们单 位是做事的有没当官的有.,除了财政发的,其它的报酬都是—样得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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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惯了很多不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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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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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去年因为老年公寓居住老人反映的收费标准提高问题,参与过调研,也有亲戚在老年公寓里住,对老年公寓的情况有些了解,也想来说说老年公寓的事。老实说,我县老年公寓的收费相对于邻县、市来说,都不算高。一个老年公寓,如果收入上不去,工作人员的薪资又会高到哪儿去?“大无水小河干”嘛,这道理谁都懂。老年公寓的收入提高无非是二个方面,一是房屋租金,二是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房租是根据房屋等资产设施的状况而确定,基本与太湖是租房价相差无几;服务费却是可以根据服务质量和水平来取价的。据老年公寓的老人说,大多数服务人员做得比较好,但有少数的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口出脏言辱骂老人、不值班、脱岗,该服务的项目不做、私下接受老人独雇保姆费,等等,不知这样的人是不是在这楼主所说的八人之中,我要说的是“木桶理论”:一个木桶,装水的多少,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哪怕别的木板再高。你们老年公寓的服务费也同样道理,服务费的取费标准,只能按你老年公寓最差的那个服务员的服务水平决定,这就是痛脚连累了好脚!老年公寓若是不将那样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去,大力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人员的薪资标准就提高不了。再说,椄主所说的同工同酬,好象理解片面,任何一个企业或单位,普通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是无可比性的,银行、电信、移动、电力等等部门,管理人员的薪资,是普通工人的好几倍,难道他们普通工人能要求同工同酬?本来就不同工,何来同酬?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是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的,单位自聘人员的工资标准,由聘用双方协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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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1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是那位本人不知道,但是不管是那个单位都不可能因为个别人来影响所有的工作人员,也许你没有去他们单位了解-些事吧,以前没换领导之前除了所谓财政发的钱,其它的所有福利都是上下—样的,所谓九千块钱是加班费和值班费,个别人没做可其他人做了。老年公寓看不倒行管人员,只有做事的,这是他们的辛苦钱,还有三个人跟本就不是财政拔款是因为她老公是民政局的领导吗?进下属单位她们也是合同工人啊!为什么她什么钱都可以有啊!楼上的说话要凭良心!搞清楚事由,虽然我不得那钱,但做为之情者我要为她们说话,不可能因为-个影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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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2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香520 于 2014-3-12 19:29 编辑

     大家好!我是老年公寓职工的其中一员,楼主是谁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楼主说出的心声是非常对的,是不是楼主说的那样,我相信我们的领导会解决好的,但也并非玉骄龙说的那样吧?我觉得我们的大部份员工都还是非常听从领导的安排哦,叫我们值班就值班,叫我们东转我们就不敢往西的,并不能因为某个别人就影响我们大家的收入吧,其实有些事并不是收入高低来衡量的,我觉得我们大家上班是为了什么?我们的工作是为老年人服务,就要得到老年同志对我们的满意,为天下儿女尽孝,我觉得我们大部份的员工的工作都是得到老年同志的认可哦!对于楼主所说的,当初我们的领导对我们的承诺是怎样的我相信我们的领导也会兑现的!配合领导的工作是我们的职责,但是在此我也真心希望我们的领导不要因为某个别同志影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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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自己拿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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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0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太多的领导都只往自己口袋里装,希望有关媒体和有关督查部门多去关注像社会福利院的干部和职工,他们的工资差区太可怕了,把职工不当人!工资是想给就发,不高兴就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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