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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记载,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三月,南京会试发榜,由于中举的51名贡士皆为清一色的南方士子,大批北方士子聚集在礼部门前鸣冤闹事,认为考试不公。三个月后,朱元璋亲自复核试卷,令人瞠目结舌地更改了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的全部是北方士子,而无一南方士子。自此之后,明代科举按照南方60%,北方40%的标准取士,遂成定例,并一直延续至清代。
“南北榜案”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在基础教育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如何在效率与公平——不仅是形式公平,而且是实质公平——之间寻求新的平衡?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延续性与传承性。古人说“诗书传家”,前代的教育资源会通过财产、书籍、基因和氛围等途径传递到下一代,并且形成累积性效应。自唐代安史之乱以来,特别是南宋以降,中国的经济文化中心逐渐南移,教育上的南北差异就此形成。19世纪中期之后,城市不断上升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城乡差距日趋扩大,特别在教育领域,农村学生开始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在统一高考录取制度下高校完全按照分数进行录取,从表面上看似乎实现了“完全平等”,但实际上却可能恰恰强化甚至固化了城乡之间的不公平效应——经济条件优越的城市“超级中学”和家庭可以用高额薪酬雇佣更优秀的教师对城市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而且往往效果显著;它会激励更有经验的教师从农村中学流向城市的“超级中学”,从学校教育流向家庭教育,从而造成农村中学教学质量的进一步下滑。可以说,没有农村中学的凋零,就没有城市“超级中学”的繁荣。因此,并不奇怪,城市学生由于占据了师资、资讯以及培训上的巨大优势,从而能够在高端分数段整体超越农村学生,使农村学生在进入顶端大学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当说,这可能是虽然农村学生考上大学的比例在提高但考上重点大学的比例却在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中国大陆,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新加坡等——都曾面临类似问题。这也许是因为华人社会特别擅长于通过培训应对考试的原因。
众所周知,教育在实现代际转换、社会阶层流动、改变个人和家庭命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们往往可以容忍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不公平,但就是不能容忍教育不公平。因为一旦教育不公平超出了人们的容忍限度,就断绝了人们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在“不换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根深蒂固的中国,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呼声和期望更为强烈和迫切。
近年来,一些“985高校”出台了一些措施来切实提高农村学生比例,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长远来看,更为根本的也许在于,高校必须从人才选拔和培养的需求出发,根据农村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应的招生录取制度,使提高农村学生比例成为高校招生的内生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政策目标。“让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这既是殷切期盼,也是号召与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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