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镇公开收每户治安费,等于公开抢劫,国法不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8 1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的社会影响很大,不能因为自身的不谨慎给他人造成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哦。

有些话可不能乱说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说话方式就行,不懂问问无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政府真的参与了强制征收保险费,那就是政府的问题。
楼主也许还没有完全弄明白就急着发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保险费,归根到底就是保护费,
难道农民在家,还要收这种费?
楼上说楼主是乱说的,都是政府独裁的帮凶,一群麻木不仁的混蛋,
你们永远顺民,
当哪天恶政欺压到你头上时,你们就会明白

点评

你要把愤青坚持到底何不去日本与安倍较较真?  发表于 2013-10-21 14: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1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莫激动,我家刚才交了医保每人70,还有你说的那个20。嘿嘿好几百块啊。交钱保平安嘛。就当献爱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你所讲的“治安费”应该是治安保险它的正确名字是叫和谐家园。是对农户的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险种。

点评

个人也觉得这保险多余,而且是强制收取,没问你要不要保险。另:我对有些保险不认可!(变味)  发表于 2013-10-22 12: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家园”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但不包括附属建筑物;
    (二)室内财产:
    1、室内装潢;
    2、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3、衣物和床上用品;
    4、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5、粮食及农产品(鲜活物品除外);
    6、农机具.
    本保险合同所称室内附届设施是指固定于房屋内部的供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施等。
    本保险合同所称室内装潢是指使用装饰材料对建筑主体结构内部进行的装饰,并且该装饰固定于地面、墙壁、天花板。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亡结构,混合结构以及砖木结构以外的其他结构的房屋:
    (二)政府有关部门征用或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危险建筑:
    (三)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四)票证、有价证券、书籍、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五)日用消耗品,除经保险人同意承保的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六)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建筑材料;
    (七)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八)存放于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易屋棚及柴房内的财产:
   (九)非法占有的财产和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十)其他不屑于本保险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
    (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
    (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二)爆炸
    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
    (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排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跃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接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员、租借人员、雇佣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自身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与免赔额

    第九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的保险价值为保险标的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本保险合同所称重置是指将受损标的恢复到其受损前全新时的状态,但不能有任何性质性能上的改善。
    第十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照第二条第二款所列分项项月根据当时实际价值自行确定。上述保险金额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由投倪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防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井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末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四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五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九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健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仟。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