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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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1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香茗散人 发表于 2013-9-15 10:30
有纹身就是小混混吗?
  你们的逻辑是不是太简单了。
交通事故 谁的责任啊?

这个小孩子是我们家这边的,在家一点事情都不做,老在太湖混,真的是混混,一般纹身那么大的人心里都有点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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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一些血的教训能提醒大家,以后开车、骑车、行走都要注意、小心再小心,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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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最可悲的是一些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闯红灯、高速行驶、抢道行驶,真不知道那些家长是怎么想的,难道就没有一丁点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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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猛于虎!珍爱生命、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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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开车的怕骑车的,骑车的怕走路的。一个个在马路上装B,感觉自己是老大,没人敢碰你,无视交规无视红灯无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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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慢行,善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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