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人生如此

黑社会家庭 天理何在 就发生在寺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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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下 于 2013-9-6 21:54 编辑

公安最好出来正面回复下,免得让不明真相的群众都在此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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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楼主所发的帖子.当事人不是什么山主吧.就是个街头小混子.也没你说的肋骨受伤..现在每天都在街上看得到他..你颠倒黑白是何居心?..据了解挖石头张文汉没有参与.你给他强加上个黑社会家庭的罪名恶意中伤他.诋毁人家名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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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懂法律?懂法律是这样?  发表于 2013-9-7 15:04
每个人自己家都有《林权证》是不是当事人的山上级部门已经看见了 他们知道 还有既然张文汉没有参与 怎么到处放风说把当事人见一次打一次?  发表于 2013-9-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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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爱中走过 发表于 2013-9-6 13:56
处理不好就打 没有谁怕谁。。。。。。

原来你们是一帮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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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急也跳墙  发表于 2013-9-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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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柳下惠 发表于 2013-9-6 16:51
此事既然有官方回复正在调查取证,那楼主介绍的当天发生的事是铁定无疑了。那个剑走正锋就不需要再 ...

你既懂这个法律又懂那个法律的..就喊着公安在没取证完结之前就去抓人.真是可笑.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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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那么多钱就是花钱买也能买几个人来骂贴 淡定淡定!  发表于 2013-9-6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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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水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静等官方的答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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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这几天怕是天天忙着找熟人,找关系,送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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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温馨草 于 2013-9-6 23:30 编辑

不要打口水仗了,期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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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剑走正锋 发表于 2013-9-4 22:21
在网络平台都是导听头说,大家都没有去按正常来评论,各位网友想想,打架在山上,拿了相机拍摄,不去劝解,而相机 ...

错别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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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0: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剑走正锋是一伙的吧,只有你一人为他们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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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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