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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1.25”交通逃逸事故侦破纪实
冬天血案
2006年元月25日是旧年农历腊月二十六,新年的喜气弥漫城乡。我县城西乡白石村农民石文金从乡政府回家,夜晚9时40分,石文金走上了105国道太湖县境内的城西乡向阳桥。桥下是花亭湖的一条排水支渠,因河水与寒冷的夜气结合,河面上升起薄薄的雾气,笼罩了桥面。石文金刚走过桥,迎面有汽车驶过来,他本能地让到路边,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从他后面冲过来,将他撞翻在地,摩托车随即也倒在地上,发出一声轰响。约莫30多秒钟,摩托车驾驶员从地上爬起来,扶起车慌慌张张地推着往前走,连自己甩在路上的头盔也不要了,几分钟后,夜色四合的向阳桥头又恢复了寂静。 夜晚10时许,城西乡农业示范园总经理杨小姐驾驶私家车送人从太湖县城返回,车子驶过向阳桥,车灯远远照见路边上趴着一个人,边上还有玻璃碎片,杨小姐估计是交通事故,但她一个人在车上,月黑风高,感到十分害怕,忙拿出手机与示范园里的刘副总取得联系,刘副总连忙向就近的太湖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警。 4分钟后,太湖县交警大队晋熙中队交警赶到现场,很快太湖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交警也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提取有价值线索、证据,随即太湖县医院“120”救护车将石文金送到医院抢救,至凌晨2时许,石文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这本来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但由于肇事者逃逸,加之石文金是从乡政府回家的路上发生事故,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混淆事非,认为石文金的死亡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挑起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上访,堵塞交通,制造事端,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及时采取得果断措施,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使群众认清了真相,平息了事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保证了春节期间社会的稳定祥和。
大海捞针
对于这起交通事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太湖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对“1.25”道路交通逃逸案的进行侦破,并决定全体民警取消春节假,节日期间侦破工作不停止,安庆市公安局加强了对该案侦查工作的指导,刑警、交警支队均派员赶赴太湖指导侦破工作。事发的当天夜晚,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从事故现场提取了少量摩托车大灯玻璃碎片和离合器把手、大灯外框护垫及一顶红色摩托车头盔。元月26日,太湖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交通事故侦破工作领导小组。从交警、刑警大队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对交通逃逸案进行缜密侦查。专案组兵分四路。一组民警从事故现场肇事车辆损坏入手,分析摩托车离合器断折后,车子不可能骑行,有可能到105国道沿线的摩托车修理店修理车辆。民警们以事发现场为中心点,向周边逐一排查,通过向摩托车专营店和摩托车修理专业人员鉴定,当天上午,基本锁定肇事摩托车为南方125或南雅125型摩托车,侦查范围进一步缩小。一组民警从现场撞击情况分析,肇事驾驶员有可能受伤,即到沿线医院、医疗点走访,寻找有价值线索;从太湖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调起的207份南方及南雅125型摩托车档案也在第一时间印发到每一名专案组民警手中。太湖县公安局领导指示对每一辆同型摩托车专案组民警均要登门检查,同时拍摄照片,造册登记,对各摩托车修理店近期修理南方或南雅125型摩托车进行调查核实;当天夜晚,太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太湖电视台播出悬赏通报,对提供破案线索的群众奖励1万元,200张悬赏通报也相继在案发地周边乡镇、村张贴。鉴于此起事故发生在夜静人稀之时,事故发生后有一段时间公安交警才接到报案,给侦破工作带来相当难度。时值春节,太湖城乡沉浸在节日的喜气里,专案组的民警们放弃了新年温馨的团圆,错过了喜爱的电视台春节联合晚会。踏着新年炮竹的碎屑,在寒冷的冬夜里敲开一家又一家贴着火红对联的门户,寻找有利侦破的蛛丝马迹。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一个星期,案件侦破工作虽有条不紊的进行,但还没有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上谣言四起,不仅给民警侦破工作带来难度,也给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新年工作带来被动。正月初六,太湖县公安局再次增加专案组民警,对前期的工作进行汇总梳理。与此同时,案发地的城西乡政府也召开村组干部会,通报案件调查取证情况,要求各村组利用节后群众尚未外出打工的有利时机,开展调查走访,对发现或听到的可疑情况及时上报。2006年2月5日中午,专案组民警在对城西乡境内的摩托车摸排中,侦查城西乡电管站职工曹某1995年入户的一部皖H60509号南方125摩托车时,发现该车于2004年卖给了城西乡树林村方屋组方某,从方某家所处的地理位置看,方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可能在较快时间推着损坏的摩托车离开现场。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往方某家进行侦查。了解到方某已于2月1日(即正月初三)骑摩托车带妻子和孩子前往其太湖县新仓镇的岳母家居住。民警们找到其父亲打开方某住宅,在其住宅内发现一部南方125型摩托车(牌照号码皖H66857)的怠速表、大灯、离合器手把被拆卸。通过向其家人打听,得知该辆摩托车是同村的一名群众旧年腊月初八放在方某家中委托方某出卖的,专案组民警分析方某极有可能将该车的零配件转装到自己骑走的摩托车上。查找到电话号码后,民警通知方某人车到当地派出所见面。
真相大白
2月5日晚23时许,方某迫于专案组强大压力,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太湖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案,称其案发当晚曾路过案发地,发现路边有伤者,但肇事与其无关。专案组连夜对方某进行审讯,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2月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方某不得不如实供述其1月25日晚9时40分,驾驶南方雅马哈摩托车从新仓返回城西途中,在105国道城西乡段向阳桥附近,将同向行人撞倒在地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原来,当晚方某骑摩托车从太湖县新仓镇岳父家赶回,摩托车行驶到105国道太湖县城西乡段向阳桥时,桥面有雾,过桥后,对面有汽车驶来,车灯太亮,没有看清正走在桥头路边的石文金,由于车速较快,等到发现前面有人时为时已晚,摩托车左边手把将石文金带倒,自己也连人带车倒在地上,等他爬起来,看看倒在地上的石文金一动不动,又考虑自己身上有一万余元现金,心中十分害怕,忙推起车,沿105国道走了几百米后拐上往自己家的小路。回家后,看看摩托车大灯等损坏,忙从别人放在家里的同型号摩托车上折下大灯、仪表盘和离合器装上,将破损的仪表盘等丢到自家门前的小河里。面对铁窗,方某痛哭流涕,后悔一时糊涂。法网恢恢,等待方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太湖交警 聂生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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