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于 2013-7-22 20:43 编辑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如果不能符合以下要求省开行一定不会审批) 1.首次申贷学生(含之前贷款未成功)申请表由哪个部门盖章确认?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需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2.首次申贷学生(含之前贷款未成功)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和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贫困身份证明材料1份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新生)、学生证(在校生)(包括注册信息页)复印件2份;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相关页面复印件2份。 3.续贷生(含专升本、本升研继续贷款学生)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2份;贫困身份证明材料1份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在校生)(包括注册信息页)复印件2份;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更换了共同借款人,还需提交户口本相关页面复印件2份。 4.皖教助函〔2012〕28号第二点第8条:“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这里面的“书面证明”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如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不在皖教助函〔2012〕28号第二点前7条描述的相关情况之列,可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书面证明(经办人需要在上面签字并留下联系方式)。书面证明需具备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1)家庭基本情况:供养人数,经济来源,经济收入等; (2)家庭经济支出(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支出); (3)详细致贫原因(原因表述要清楚、详细,不能流于形式)。
太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