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燕子凿凿

关于太湖县朴初中学以及溺亡少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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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有没有责任,自有公安部门跟法院裁定,大家在这里无须妄言。但学校应当主动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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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观点,公道。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吧。  发表于 2013-6-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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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收钱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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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斜眼瞟世界 于 2013-6-2 20:42 编辑

      窃以为这类悲剧与教育体制没有关系,算是个人的悲剧吧,很多人将个例无限放大。无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什么国度什么制度云云,都会有这类悲剧发生。如果孩子不到学校念书,恐怕会发生更多的这类悲剧!
      有些事儿怪社会,有些事儿则纯属个人行为,一个事件是否归结到社会或者制度,最重要的标准不是某事是否发生,而是发生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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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最担心的是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最希望的是学生每天”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没有安全就没有教育”是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口头禅,相信朴初中学也一样,意外事故任何学校都可能发生,但没有谁愿意灾难降临,社会应该正确面对,最重要的是吸取教训,而不是纠结于一味指责,应该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他的亲人也无法左右,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也难以左右,全靠自己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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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正常死亡与意外死亡,全国范围内每天都在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是觉得无所谓,请别误解。  发表于 2013-6-2 20:52
死人的事经常发生?这位兄台说的好轻松呀,在下佩服!吸取教训我支持,事情发生后,难道不该安抚家属情绪?不过朴初中学最近的事也太多了,前段时间补课风波闹得沸沸扬扬,怕是家长们忍无可忍了才找到媒体曝光吧..  发表于 2013-6-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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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矣,孩子毕竟只是孩子,还没有走进社会,又能懂得什么呢?一个已逝,另一个消失了。都是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换做是你家发生意外,你又会如何去做?事发之后你难道又会大义凛然的大义灭亲?支持学校逃避责任之说??事发过后三天,校方确实没有露面,之后才露的面。如果你是家属,你又会如何??我希望大家以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去做评价,而不是恶言抨击,毕竟是一条人命。同时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发生在任何家庭上了,为人父母都知道,这种痛是时间都无法抹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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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没有责任,该负多大的责任,还没认定!  发表于 2013-6-3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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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老百姓的悲哀,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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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学生的都知道,“代管经费”(不是“代管费”)是由物价部门核准的由学校代收随即要支付给书店的教材费等费用,与封闭管理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不明白可以咨询物价部门,不负责任乱说,其用心就让人生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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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也不愿意这样的悲剧发生,可怜的是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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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朴初中学,能不能来一点你们学校正能量的、给力的报道!!
怎么一年到头老是看到你们学校不是这样就是那样的乌七八糟的新闻!真让人不爽!
管理层没能力就换别人吧!没那么多教育资源让你们浪费的!
这件事你能说你们没一点责任?很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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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已去,我们有些同志要注意用词,是对逝者的基本尊重。希望大家用更多的同情心态来看问题,如果事情发生在自己家,你怎么想?同情同情、再同情!事情已出,家属也要正视问题,客观面对!什么问题好好处理!理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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