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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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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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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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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3]93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充分展示游泳爱好者的健康形象,积极引导人类热爱自然,回归自然,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康、科学、文明、环保的全民健身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定于2013年6月14日—17日在青海省循化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报名表
2、陪同人员报名表
3、志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3年4月17日
“兴旺杯”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二、承办单位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冠名单位
青海兴旺集团公司
四、比赛项目
男、女A组、B组、C组、D组
五、日程安排
报到:6月14日
试水:6月15日上午
预赛:6月15日下午
决赛:6月16日
离会:6月17日上午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及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体育部门、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和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冬泳代表队以及国外游泳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18岁至26岁(1987年至1995年出生者);
B组:27岁至35岁(1978年至1986年出生者);
C组:36岁至45岁(1968年至1977年出生者);
D组:46岁至55岁(1958年至1967年出生者);
(二) 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必须含有心电图、血压项目)。
(三)运动员须向组委会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四)运动员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的救生浮漂。
特别提示: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在比赛期间禁止任何人私自下水游泳。凡是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黄河段水域中进行,从起点约四十五度角顺流游向对岸终点,全长500米左右。
(三)比赛采取预、决赛。
(四)不足12名运动员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
(五)各年龄组预赛前12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
(六)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如出现弃权,将不进行顺序替补。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超过终点门外侧与对岸的平行线标志物,判为犯规。
九、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办法
1、各年龄组个人录取前12名,按13、11、10、9、8、7、6、5、4、3、2、1分计分;1名至8名颁发奖牌、奖金和证书,9名至12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2、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
3、团体总分按各年龄组名次得分累计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奖励
1、抢渡成功奖
(1)预赛抢渡成功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抢渡成功证书(不含获得参加决赛资格的前12名运动员);
(2)决赛未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抢渡成功证书。
(3))不足12名运动员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未抢渡成功的运动员不予奖励。
2、个人奖
第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2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第4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
第5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第6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7名:奖励人民币1600元
第8名:奖励人民币1400元
第9至12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团体奖
第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2名:奖励人民币7000元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第4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5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
第6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获得各年龄组前8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第四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运动员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寄至青海省体育总会(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联系人:高彩红,联系电话:0971-8244441、13519751822),逾期不予受理。
2、组委会限报运动员300名,报满为止。
3、请随同人员与运动员一起报名,否则不予接待。
(二)报到
请运动员于6月14日20:00前到青海省循化县循化宾馆报到。报到时,组委会核查各队报名表、责任书、身份证、健康证明原件,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培训。
十二、经费
(一)请运动员于5月31日前,缴纳100元报名费。并通过中国邮政汇款至青海省体育总会高彩红收(汇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个人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运动员姓名,团队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队名称),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还报名费。
(二)组委会统一为确认的运动员安排食宿。运动员报到时,缴纳400元参赛费。其中含赛区至西宁单程交通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泳帽、浴巾、拖鞋、纪念品等。
(三)组委会于6月17日统一为运动员安排赛区返至西宁段的车辆,其余交通费自理。
(四)随同人员每人每天缴纳300元食宿费。
(五)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旅游活动,请提前联系,经费自理。
(六)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运动员费用自理。
十三、其它
(一)组委会定于6月14日晚上20:00召开领队、教
练联席会议。
(二)交通提示
火车:西宁火车西站向西100米乘2路公交专线至建国路西宁市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班车即可。
航班:西宁机场大巴---七一路口下车向北500米---西宁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长途班车即可。
(三)水文条件
水质达到国家 I级,可满足各种用水需要。深度3.6米,最高流速3.3米/秒,平均水速:2.0米/秒,水温:水面13摄氏度、水下11.6摄氏度,水面海拔1800米,气温18—28摄氏度。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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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卡
发表于 2013-5-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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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3]93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印发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充分展示游泳爱好者的健康形象,积极引导人类热爱自然,回归自然,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康、科学、文明、环保的全民健身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定于2013年6月14日—17日在青海省循化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报名表
2、陪同人员报名表
3、志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3年4月17日
“兴旺杯”第九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二、承办单位
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冠名单位
青海兴旺集团公司
四、比赛项目
男、女A组、B组、C组、D组
五、日程安排
报到:6月14日
试水:6月15日上午
预赛:6月15日下午
决赛:6月16日
离会:6月17日上午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及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体育部门、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和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冬泳代表队以及国外游泳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18岁至26岁(1987年至1995年出生者);
B组:27岁至35岁(1978年至1986年出生者);
C组:36岁至45岁(1968年至1977年出生者);
D组:46岁至55岁(1958年至1967年出生者);
(二) 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必须含有心电图、血压项目)。
(三)运动员须向组委会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四)运动员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的救生浮漂。
特别提示: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在比赛期间禁止任何人私自下水游泳。凡是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黄河段水域中进行,从起点约四十五度角顺流游向对岸终点,全长500米左右。
(三)比赛采取预、决赛。
(四)不足12名运动员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
(五)各年龄组预赛前12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
(六)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如出现弃权,将不进行顺序替补。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超过终点门外侧与对岸的平行线标志物,判为犯规。
九、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办法
1、各年龄组个人录取前12名,按13、11、10、9、8、7、6、5、4、3、2、1分计分;1名至8名颁发奖牌、奖金和证书,9名至12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2、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
3、团体总分按各年龄组名次得分累计相加,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奖励
1、抢渡成功奖
(1)预赛抢渡成功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抢渡成功证书(不含获得参加决赛资格的前12名运动员);
(2)决赛未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抢渡成功证书。
(3))不足12名运动员的组别直接进入决赛,未抢渡成功的运动员不予奖励。
2、个人奖
第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2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第4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
第5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第6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7名:奖励人民币1600元
第8名:奖励人民币1400元
第9至12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团体奖
第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第2名:奖励人民币7000元
第3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第4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5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
第6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获得各年龄组前8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第四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运动员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寄至青海省体育总会(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联系人:高彩红,联系电话:0971-8244441、13519751822),逾期不予受理。
2、组委会限报运动员300名,报满为止。
3、请随同人员与运动员一起报名,否则不予接待。
(二)报到
请运动员于6月14日20:00前到青海省循化县循化宾馆报到。报到时,组委会核查各队报名表、责任书、身份证、健康证明原件,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
十一、裁判员及救生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二)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培训。
十二、经费
(一)请运动员于5月31日前,缴纳100元报名费。并通过中国邮政汇款至青海省体育总会高彩红收(汇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个人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运动员姓名,团队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队名称),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还报名费。
(二)组委会统一为确认的运动员安排食宿。运动员报到时,缴纳400元参赛费。其中含赛区至西宁单程交通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泳帽、浴巾、拖鞋、纪念品等。
(三)组委会于6月17日统一为运动员安排赛区返至西宁段的车辆,其余交通费自理。
(四)随同人员每人每天缴纳300元食宿费。
(五)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旅游活动,请提前联系,经费自理。
(六)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运动员费用自理。
十三、其它
(一)组委会定于6月14日晚上20:00召开领队、教
练联席会议。
(二)交通提示
火车:西宁火车西站向西100米乘2路公交专线至建国路西宁市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班车即可。
航班:西宁机场大巴---七一路口下车向北500米---西宁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长途班车即可。
(三)水文条件
水质达到国家 I级,可满足各种用水需要。深度3.6米,最高流速3.3米/秒,平均水速:2.0米/秒,水温:水面13摄氏度、水下11.6摄氏度,水面海拔1800米,气温18—28摄氏度。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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