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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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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业务发展需要,太湖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阳光电力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
太湖阳光电力公司是2005年1月21日经太湖县工商局批准成立的,主要从事农电劳务服务,农村电力安装,电力设备维修、维护,电力器材销售,已取得承装、承修类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目前公司下设农电劳动管理公司和电力工程公司,本部现有管理人员13人,各个乡镇电力维修站共有管理人员333人。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配电设计室设计员,挂靠电力工程公司。拟招聘人数1人(供用电技术专业或电气工程)。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下。
2、性别:男。
3、学历: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4、体质: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岗位所需的业务素养和相关技能。
5、技能要求: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熟悉CAD工程制图,熟悉工程预决算,会使用工程测量工具。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太湖县范围内人员,城区附近乡镇户口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组织体检、
推荐聘用等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1、公开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表送至太湖阳光电力公司(原老供电局大院内),报名的个人资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任何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联系。
3、组织测试。招聘工作组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测试,测试除笔试和面试外,还包括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
4、推荐聘用。招聘工作组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人选,推荐给太湖阳光电力公司聘用。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3年3月22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
五、相关事项说明
1、试用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2、薪酬:试用期内按行业相关规定计发薪酬;正式录用后每月薪酬不少于2000元;单位缴纳五险。
3、聘用人员均提供食宿等后勤保障。
太湖阳光公司联系人:余经理13956515540
                    占经理13855632182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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