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秋叶 发表于 2012-12-6 07:16 
所有伟大的国家,公共利益必须为个人利益让步!这就叫人权!所以你看美国没有强拆!没有城管!这是为什么 ...
这就叫人权啊?你也太瞧得起人了!美国标的是“自由、民主、法治”好不?公权力为个人利益让道(不是让步)也有前提的,个人利益本身必须合法这是基础!所谓保护,前提是它合法同时不伤害他人利益。还不是要在美国法律框架内的权益才受法律保护!
美国是没有城管,但美国有警察,他履行城管的一部分职权。哪个城市不用管理没有执法,脏、乱、差不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任何事情都有底线,都有必须遵守的规则,逾越了就要受到责罚,或法律制度上的,或道德良心上的!
不提倡以多数人的名义侵害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应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少数人以一己之私肆意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