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夜十二

我只是路过!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十二 发表于 2012-9-28 13:02
我们说的不是上海!

我在回大话古月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还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等等这一类的古训的话,
如果你还认为人性的塑造需要暴力来引导的话,
如果你还莫名的认为小时候打过你的老师你还顶礼膜拜的话,
如果你还继续支持你的孩子上学以后每回回来倾诉老师体罚过他,你还绝对的支持老师的话,
如果你认为你的孩子长大以后还会延续你的这种思想,还会葱白体罚学生的老师的话,
就不要和我讨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8 1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粗暴的行为,无论家长和老师,都不赞成用体罚的方式对待孩子。

来自: 太湖县家园网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