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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太湖县文广新局下给北中镇政府的文件,文件下发几天后,梅里山庄就被拆掉了,仅靠一个空头文件而不采取措施又怎么能拯救得了一栋古建筑呢…… 太文广新字【2012】09号
关于对梅里山庄古建筑有关问题的回复
北中镇人民政府: 梅里山庄位于你镇望天村车形组,属清代民居建筑,一幢三进七开间,硬山顶,一级齐檐马头墙,青砖小瓦木结构,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1994年7月,县人民政府将其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对象。2009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将其收录为太湖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予以登记。 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安徽省皖南古名居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文物使用人或所有人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循谁使用谁维修,修复与维修不得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维修过程中,要确保文物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我们认为,梅里山庄应依法进行有效保护,不得拆除。 太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