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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一学生被刺身亡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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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湖一学生被刺身亡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太湖政府网新闻】2012年3月13日,太湖县一学生被刺身亡。
      经查,受害人陈某(男,1995年1月生,晋熙镇人),于2012年3月12日晚九时下自习后被其父亲接回家中。次日凌晨1时左右,受同学(在上海务工回太湖)相约后,到东方网吧与韩某等发生口角。随后,双方走出网吧。13日凌晨四时左右,学校经公安部门告知,在新城高坦南路菜市场停车场附近,陈某被韩某用刀刺中要害部位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13日上午十时左右,韩某、董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潜山境内被太湖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
      目前,太湖县文化执法机构已责令东方网吧停业整顿,并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条例》严肃处理;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正认真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发表于 2012-3-1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为什么老是有这样的打架事件 啊?
真是为太湖痛心!
真心希望太湖官民带动太湖人民把太湖管理好,发展好,遇到事情积极处理。


真是为太湖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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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情节没写出来, 这样写能成?  陈徐是我初中同学平常关系也不错 后来休学了,老老实实的一个丫!

点评

何止啊 我初中的时候经常和他切磋qq飞车 他就是喜欢玩点网游 为什么会被捅 痛心啊..  发表于 2012-3-2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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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草率,就这样的结论, 这样的帖子你能保证事实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你说的这样 你又怎么处理。还有我想问你你是作为管理员的身份发的,还是网友的身份发的,这点要弄清楚。

点评

觉得不行自己到有关部门找去。  发表于 2012-3-19 21:31
网站不是新闻发言人  发表于 2012-3-19 14:41
不知道阁下想要怎么个说法  发表于 2012-3-16 12:33
何峰,这里是网站不是公安检察院也不是法院,管理员在本网站发表本地区的事件(何况案件还在侦查)而已,你说应该怎么说呢???  发表于 2012-3-15 17:12
你可以到太湖政府论坛去看看  发表于 2012-3-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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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帖子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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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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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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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豆腐 发表于 2012-3-15 15:24
这篇帖子的目的是什么

应该是案件的经过!这里不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只是网站的一个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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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你发帖干啥。不明白,你不删帖就对了。你是公安局吗?是你去破案的,我们只要事实真相。不要隐瞒,就是要处分也就处分。不然,你的良心要受到谴责啊。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点评

请记住,你有言论论的自由。但并非是绝对的自由,一切都要基于证据的基础上。到现在我们所听到的都只是双方的说辞。管理员删帖也是为了不激化矛盾。人命大于天,我们要做的是监督政府还死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2-3-1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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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也要理解管理员啊,他们也难做,又要受到有关部门监管,又要照顾网友情绪怕用户流失造成点击率下降没收入,相互理解一下,他们要靠着挣钱。再说也不能只让大家说不让管理员发表意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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