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涵医疗纠纷事件处理经过的若干说明
对小周涵的不幸去世,我们深感悲痛,对其家属的悲痛心情我们可以理解。现就周涵家属对我院诊疗过程的质疑回复如下:
(一)诊治经过
患儿周涵,女,太湖县晋熙镇天台村人,1岁9个月,于2012年2月27日19时来我院急诊科就诊,当班医生询问病史:患儿发热伴咳嗽1天,拟诊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对症处理,同时嘱注意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复诊,门(急)诊病历有记录(病历由患儿家属保管)。
经对症处理后患儿病情稳定,当晚11时左右随家长乘火车去深圳。
据患方提供的赣南医学院附属三院及赣南医学院附属一院病历复印件记载:28日途中患儿出现呕吐等症状,遂下车就诊于江西赣南医学院附属三院,29日患儿病情恶化,转赣南医学院附属一院,于29日22时自动出院。
据患方提供的死亡证明记载:死亡原因为:①多脏器功能衰竭;②瑞氏综合征。
(二)处理经过
3月8日,患儿父母来院投诉,对我院诊疗过程提出质疑。我院医教科受理投诉并予登记,告知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并针对家属提出的质疑做了解答。
3月9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患方组织亲属及不明身份人员70余人来到医院,分成三批:第一批人员负责在医院大门口及门诊大门拉横幅、放鞭炮、散发传单,并封闭医院门诊楼大门;第二批人员到医院行政楼围攻院长,打砸院长办公室;第三批人员围堵急诊科,在急诊科敲锣,制造影响。
3月9日上午9点,医院拨打110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新城派出所干警及患儿家属所在镇村领导赶到现场,事态才得到初步控制。
3月9日上午11点,医院组织专家进行病例讨论,分析患儿就诊经过。
3月9日下午3点,正在院方向患方所在镇村领导告知我院专家病例讨论意见时,患方又对医教科、医疗质量管理科、护理部等科室实施打砸,其中护理部办公桌、电脑、原始护理工作资料被破坏,并打伤护理部、后勤保障科及急诊科工作人员。
3点30分,县防暴大队赶到现场,疏散人员,事态才得以控制。
3月9日下午6点,在县有关领导重视下,县应急办主持医患双方代表、患儿所在镇村领导到龙山宫宾馆召开协调会。协调会认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来依法处理医疗纠纷,至晚十一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患方同意申请医疗鉴定,明确医院有无过错。
周涵医疗纠纷事件目前已进入医疗鉴定程序,我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处理,如果是属于院方责任,院方绝不回避。
(三)医院对此纠纷的态度:
1、坚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疗纠纷,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医院会根据有关鉴定结果承担医疗机构应该承担的责任。
3、对患方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破坏医院公共财产、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依归予以处理。
太湖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201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