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超市 发表于 2012-2-7 20:58 
古建筑属于国家保护~期待有关部门多关注
昨天去“梅里山庄”采风,当地很多老百姓气愤的说,本周末这么好的古建筑就要被拆除了,而罪魁祸首就是住在前排中间大门的那一户,还有住在前排左边的一户。这不知名的2户面对外人的询问,声称是古建筑的主人,我们心想,古建筑难道属于个人所有吗?追踪问一下,他们是怎么取得居住权的,是他祖上建的还是他自己建的?据了解,都不是!目前住在“梅里山庄”的,除了吴寅初先生的后人,大多数是五六十年代由政府分给农户居住的,政府既然能无偿分给农户,那么也有权适时收回,凭什么分给他了,让他拥有了使用权,就一定得有所有权呢,就像土地一样,所有权不一定就非得属于所居住的农户,也可能属于集体、属于国家,何况,有关部门已将“梅里山庄”作为文物进行了登记,难道就属于个人的财产可以任意处置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