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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信用社取款,发现有人持信用社股金证去领款,于是上前打听,才知要退股,说是贴了告示。仔细找了好长时间,才发现在大门上贴了一张16k的告示,要老股东在2011年底退股,否则以后再也没红利之类的话。于是回家找到股金证,去信用社退股领红利。却被告知要身份证,私章存折(公告里不说明),只好又跑一趟。恭敬的递上,工作人员又要填表什么的。后慢慢算来,98年入股,股金10元,2011年退股,中间从没分过红利。现在13年的本息和红利一共人民币1元。合计退11元。这不明显坑爹吗?98年强制入股,10元钱能请一个大工,现在只够大工的一包烟钱。难怪不说金融机构的利润高的不好意思説。这不明显是喝老百姓的血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