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不要当房奴 于 2011-12-7 20:43 编辑
今天在国土网上看到县国土局13号公告上出让的三块地的购买者资格均要求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据我所知太湖县好像还没有二级的,不知道国土局领导这么写的目的何在?有知道的么?
安徽省太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太国土(公告)字【2011】(13号) 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太湖县晋熙镇新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玉珠路西侧地块受让人须在地块外配建保障性住房5500平方米,配套车库杂物间1200平方米;学士路北侧地块受让人须在地块外配建保障性住房18480平方米,配套车库杂物间1615平方米。配建所需土地由政府直接划拨给县房管局,配建房屋由县房管局按回购合同回购。 其他用地条件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出让方式:出让方式为拍卖或挂牌。报名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时,采取拍卖方式;报名人数不足两人时采取挂牌方式; 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出让底价待拍卖(揭牌)前由相关部门集体研究确定。 三、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在历次拍卖中拖欠出让价款者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19日16:00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索取公开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报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