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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使用全民健身主题歌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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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体群字[2011]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广泛传播全民健身理念,服务各地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于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面向全社会征集和评选出一组全民健身主题歌曲。2011年8月2日,国家体育总局举办揭晓仪式,正式公布了这些全民健身歌曲。
  本次公布的一组共4首歌曲包括:《奔跑的虹》(李劭晟作词、作曲);《相约清晨》(费诚作词、作曲);《我们是祖国的栋梁》(柳玲子作词、作曲);《全民健身总动员》(李利国作词,方冬青作曲)。这些歌曲唱响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每天锻炼一小时”、“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口号,较好地传播了全民健身的理念,诠释了全民健身的内涵。
  为继续做好全民健身服务工作,继续推动全民健身理念的传播,支持各地各单位全民健身活动,现将使用全民健身主题歌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与该组全民健身歌曲的创作者签署协议,国家体育总局已经拥有这些歌曲的著作权。各地各有关单位可在体育工作开展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中,播放、演唱这些歌曲,可在本地区本单位制作PPT、MV等影音视频宣传品时,使用这些歌曲和伴奏。
  二、在使用过程中,应准确署明这些歌曲的词曲作者姓名。
  三、国家体育总局已委托征集评选活动承办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出版了该4首歌曲原唱和伴奏的CD专辑(内附歌词),近期将寄送到各单位相关部门。
  四、这些歌曲已上传至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华奥星空等网站,并提供免费下载功能,各地可自行下载。
  五、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积极联系、下载获得这些歌曲,并通知所属有关单位在今年全民健身日期间和之后的工作中,广泛使用和传播全民健身日标志、全民健身口号和全民健身主题歌曲。
  六、在获取和使用这组歌曲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咨询,可联系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相关负责同志。
  联系人:中国体育报业总社 冯振晓
  电 话:010-67112086、13901148147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发表于 2011-11-15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非常有必要
要让健康先进的文化来统治带领体育事业,
全民健身,我来冬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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