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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的信号特征,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音响覆盖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县政府决定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县城规划区内。
二、时间和警钟
试鸣时间为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47分。
预先警报为:9:18-9:21,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为:9:31-9:34,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为:9:44-9:47,连续鸣3分钟。
三、试鸣期间,请广大居民和外来人员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试鸣结束后,将进行试鸣效果调查,请广大居民予以配合。
特此通告
太湖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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