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淡茗 于 2011-8-29 17:53 编辑
29号中午时分,一偷车贼降我的电瓶车偷走,现在不奢望能找到,但原因还是要说
1 太湖县的治安太差,诸如此类的事常常发生,怪谁,大家知道。哼
2 是在工会小区偷走的,这个小区前面是通的后面也是通的,天龙公司和物业公司完全不负责,还要交物业费,凭什么要居民交钱
3 工会小区的车库,杂物间本应是小区居住的人可以买下来的,可是却让外面的人来买杂物间,奸商,只认钱不认人。
对此极为愤怒,公民财产受到侵害损失,本可以报案,可现在有用吗,他们根本不会理会这些事。
好比一亲戚被贼半夜打死,十几年的凶手仍逍遥法外,仅仅只是办事不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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