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00|回复: 2

关于2011年县城区高中及幼儿园选调教师的有关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1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合理、有序流动,现就2011年县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岗位设置
1、城区高中(17人)
语文2、数学2、英语2、政治2、地理2、物理2、化学2、生物2、信息技术1
2、城区幼儿园(3人)
二、选调条件
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006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在农村工作满5年以上(原从初中选拔到高中任教的,应有5年高中教龄;原选调进城的教师必须在调入学校任教5年以上;不得拔高或降低层次报考);有完整的2010——2011学年度的原始备课笔记。
三、考核赋分细则
1、2006以来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教育主管部门以上表彰的,国家级10分,省级7分,市级5分,县级3分。表彰范围仅限于劳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先进)教职工、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同一年度获奖只计最高一项,不同年度可以累计,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2、2006——2010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2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但不得超过6分。
3、获“教坛新星”称号的,省级10分,市级6分,县级3分。获农远工程“教学应用之星”、 “优秀管理员”称号的,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此三项无论届别级别都不累计加分,只计各项的最高分,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以教育局文件或证书为依据。
4、2006年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教学基本功比赛评比中获奖的,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 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2分。此项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项;不同项可累计加分,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5、2006年-2010年,获高考成果奖个人最高总分奖每年每人加1分,获学科个人最高分奖每年每人加4分;获学科平均分第一名每年每人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此三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2分。以县教育局文件及“太湖县2010年高考成绩(平均分)分班汇总表”为依据。
6、2006年以来,参加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的每项1分,最高不超过2分。需提供结题证书或相关文件。
7、2006年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独立组织的学科竞赛中,所指导的学生获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2分。同一年度同一学生获得多项奖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同一年度多个学生获奖可累计加分、不同年度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此项仅限高中语、数、英、理、化、生、信息技术七个学科)。
8、2006年以来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
(1)、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只设两个等次的按同级一、二等奖对待。凡由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组织的获奖论文不计分;由两人以上合写的论文只认可第一作者。
(2)、在有CN刊号的主流刊物(含《安徽教育》、《安徽教育论坛》,不含报纸)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4分,在《安庆教育》(原《安庆教研》)、《安庆师训》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2分。在论文集上以及增刊、副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由两人以上共同发表的论文只认可第一作者。
此两项须交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内容相同的论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不同内容的可以累计,但两项合计最多不得超过10分。
9、教龄从第6年起每年计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以上第4、5、7、8项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申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相关。
四、选调方法
1、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幼教学科的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与申报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范围。
2、按考核成绩的30%和考试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分数并列的,考试成绩高的入选。若再并列,依次比较表彰、荣誉称号等级,级别高的入选。
五、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地点
凡要求参加选调的教师,个人书面申请,交直管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审核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并综合考虑本单位师资状况后签署报考意见,到县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21日至2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2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报名时须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2寸同底照片2张,缴报名费200元。
考试时间:8月24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太湖县新城小学。
参加高中选调教师于考试当天8:00在新城小学领取准考证。幼教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1、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提供虚假材料或为虚假材料做伪证的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分。
2、选调人员确定后,即与录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要在该校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向外地区、外学校流动,否则不办理有关手续。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选聘进城后,如所在学校没有空余岗位,则资格保留,实行高岗低聘。
七、本规定有关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太湖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11-8-15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哪个学校要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余的老师分到哪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太湖家园网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

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