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孤家难鸣

关于“还我女儿”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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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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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告,往上面告,太气人了,有些人的良心被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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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什么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么,这件事中群众的生命怎么都是小事了。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这本没错,但在一条鲜活的生命上讨价还价,斤斤计较于心何安?为了一两万块钱,给别人伤口上撒盐,而自己真能问心无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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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遣责责任方的无人性行为,强烈要求辛仓镇政府公正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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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新仓镇政府想把事情压下去,因为闹大了对各级政府都没有好处,最起码龙林村村干部和新仓镇主管安全生产的镇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人命关天,不过在天朝老百姓的命估计也不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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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9: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钱…没权…没关系…在这社会没这几样就没人会去帮你…没人去管你死活…我深有感触…楼主你节哀…要坚强…这要换做是村长、镇长的孩子,这个事情就没这么复杂和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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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怜无辜的孩子,就值10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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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钱真的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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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生儿育女的人,看着都痛心,企业安全生产确确实实要严加管理,家长带小孩也要多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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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鲜活的生命才十几万,还那样百般扯赖,也太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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