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芳华晓月 于 2009-7-8 15:25 编辑
[quote]朦胧版主你好,上面那段文字是我在极度悲愤中所写,有几个字请帮忙纠正一下:王劲松的“劲”我开始打成了“建”,道场的“道”应为“稻”,态度的态打成了“太”,刘海洪的“洪”应为“红”,根本的“根”打成了“跟 ...
善唯水 发表于 2009-7-8 07:58 [/quote]"山为谁",“善唯水”好一个马甲,说自己不能上网,由版主代为发贴,搏同情吗,王龙你如此委屈,一边在这里发贴喊冤,一边在7月7日打了近40分钟的电话给我当事人的亲属解释道歉,有诚意的话,早一天处理完此事,早一天就不用在这里打这种无谓的口水仗。如果是2个农村妇女拉扯打架,那另当别论,我们绝不会去难为你,毕竟有的网友说得好:“一个不好,两个不是!”但你动手就不同,难道我们要说一个文弱的书生打了一个五大三粗的强悍妇女吗?还是要说你一个文弱书生被一个五大三粗的妇女打了呢?把自己的粗暴刻意弱化,把对方的举动作重点强调,你比律师还律师。如果按你如此说法,请问被牛镇医院和太湖公安局法医鉴定出的胸腹处的伤情是否该解释为是她自己往你身上撞的?我们这两天都在等,我们相信政府的正确处理,我们一直从牛镇开始处理起,我们很高兴能听到你道歉的声音,我们也很愿意去听取你的解释,我们更希望你们解决完此事后还是和睦邻居,毕竟谁都不能把家搬着走对吗,再远再好的亲戚都不如一户和谐的好邻居,我们都愿意早日看到两家握手言和,但如果是这种正反两面的解释与态度来处理此事,那我们也是否该考虑不用再等了,我们期待你用在电话中的解释的声音与态度来正确处理此事。
如果你家稻场堆积的土冲下压毁了对方的田,此事解释为天灾的话,同理,你家养的狗咬了人,是否也该解释为天灾,是追究人的责任?或是追究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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