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还在 发表于 2011-4-12 10:11

希望太湖人都这样

山路难行 发表于 2011-4-12 10:14

精神诚可贵!

老城河街 发表于 2011-4-12 11:00

好样的:curse:

我是山里人 发表于 2011-4-12 11:05

值得表扬:curse:

丑的哭 发表于 2011-4-12 13:00

应各位顶帖者的要求,我走访了一下状元府商务宾馆服务员,呵呵该服务员什么也不愿意说。
      于是,我找到了宾馆的领班,她向我介绍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去年宾馆开业不久,该服务员在旅客退房整理卫生时,发现了3000多元现金,马上追出门外,将现金一分不少的交给了旅客。
      今年3月份的一天,就是图片上送锦旗的北中旅客(左一)在宾馆住宿时将6000多元现金遗失在客房,退房后到外地出差,当他到达目的地以后,发现身上现金没有了。抱着试探性的态度,他打电话到宾馆,问是不是有他遗失的财物,当时宾馆领班休假,宾馆总经理出差在外,该服务员就将旅客遗失的6000多元钱带在身上,当听到有人问及遗失财物时,核实了一下现金的数量,将钱一分不少的交给了派出所民警,遗失财物的旅客出差回来从派出所领回了自己遗失的财物。为表达感激之情,该旅客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送来了“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
   状元府商务宾馆也开展向该服务员学习的活动。
   在此,我也坚决要求拍了一张该服务员的照片。
   
   向状元府商务宾馆拾金不昧多次的服务员致敬!

杨柳岸 发表于 2011-4-12 15:06

我觉得拾金不昧完全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服务员在宾馆房间里捡到旅客遗失的财物,有义务归还,假设不归还呢?那就是法律上的概念了。当然,该提倡的还是要是提倡的,向这位服务员致敬,因为每个人都尽好自己的本份,我们的国家、社会就和谐了!!

天罗山下 发表于 2011-4-12 16:50

看得一头雾水----赞

天马行空的彬 发表于 2011-4-21 23:19

领导有方,服务员给力啊,赞一个。

八月的周末 发表于 2011-4-25 21:20

本帖最后由 八月的周末 于 2011-4-25 21:22 编辑

:@当年我在和平实习的时候,也拾到过一次
一个北京客人的
钱包里面好像是5600块钱还有身份证,银行卡
主要是怪我查房的时候没查仔细,在床底下发现的。呵呵
不过后来酒店通过前台主动联系到了客人

咱老百姓 发表于 2011-4-25 21:25

好美女啊!!真好!!好心肠!: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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