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岸 发表于 2009-7-2 09:05

人家开BOMA的都请个牛拉车,不知道按上面那位先生的意思这样的做法是正当程序还是非正当程序?但为什么往往正当程序都无法解决问题,但非正当程序一使就行呢!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社会也是这样教育大家的,就算是非 ...
天下 发表于 2009-7-2 00:2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难怪恩是个乱神哦!!

汪哥 发表于 2009-7-2 11:08

昨天我把牌子扛过去了,超市报警

具体情况我相信大家不久应该会看到超市的帖子,
玮峰 发表于 2009-7-2 08:5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报警是对的,又不是超市偷了你的车,你也早应该找公安局。。。

汪哥 发表于 2009-7-2 11:09

谁教你做的牌子,要一同问罪!!!!!!

玮峰 发表于 2009-7-2 11:33

回楼上{新手上路}朋友.
      
   第一时间是我报警
牌子是谁做的不重要,   我的网名是实名,希望楼上的朋友如果对此件事有不满看法.问罪请找我.,谢谢

汪哥 发表于 2009-7-2 11:41

我认为牌子应该放到公安局门口。。。

汪哥 发表于 2009-7-2 11:45

我认为牌子应该放到公安局门口。。。
超市无辜,
公安局拿老伯性的钱。。。。

新昌 发表于 2009-7-2 12:02

现在的小偷太可恶了,发生这样的事做为超市深表遗憾。
全社会应该共同行动起来打击小偷。

小村夜话 发表于 2009-7-2 12:40

本帖最后由 小村夜话 于 2009-7-2 12:41 编辑

牌子已经马上做好,我一会就挂到新昌万家旺超市门口去
玮峰 发表于 2009-7-1 14:03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我非常同情楼主的遭遇,但是坚决反对楼主的做法非常不理智;
      车子被盗,虽然不幸,楼主与新昌超市,对此的责任大小,应该有可以说理的地方,你可以找个律师维权啊;做个牌子放到超市门口,肯定是不理智,也不合法的行为,希望你冷静处理这件事情,千万不要把有理的事情变成了自己无理啊,兄弟;
      新昌超市应该以此为鉴,加强超市周边环境的安全监控,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维护好进超市的消费者在超市内外(法定的一定范围之内)的安全;对消费者的诉求要及时回复,不管合理与否——消费者不合理的,你就要依法维护好超市本身权益;否则,就要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这样,才是一个负责任的超市应该所持的态度;
      有些网友,唯恐天下不乱,这样不好,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反之却误导了楼主,我是不赞成采取过激行为的。
      希望楼主冷静处理好这件事情,祝愿楼主早日解决好这件事情。

一方 发表于 2009-7-2 13:32

作为玮锋来说,在通过一定的正当方式诉求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应当可以理解,
当然,通过不正常方式表述以适度为宜,从现在来讲,玮兄弟还是比较冷静的,
作为网友,通过一定的表述表达对玮锋的理解同情,不能说是有什么过错,我从头关注这个帖子,绝大多数网友们并没有什么出格的语言,
作为我,一直认为,于超市来说,如果不能举证说明自己无过错,超市应适度承担责任,至少,电话短信不接并不是适宜的方法,

一方 发表于 2009-7-2 13:34

矛盾还是不能急化,
事情没有解决,超市也好,管理部门也好,希望你们发挥才智,恰当处理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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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超市购物.摩托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