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知 发表于 2009-5-15 15:25

太湖人素质低特别是那些患者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09-5-12 11:4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你的素质不但低,而且低的可怜,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凋谢了,还有比这更伤心的事吗?如果你是为人父或为人母你也许你就不会这样说,可能是你今生没有机会做父母的原因吧···

求知 发表于 2009-5-15 15:29



支持
理由只有一条,"有理不在声高"既然你有理,建议走法律途径

那些有点事就打就砸的人自己就是流氓,有什么资格和别人说理?
让爱延续 发表于 2009-5-12 20:19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哪天伤心的事轮到你家头上,你就知道你是怎么去做的··

前天的论坛上不是还有个论坛会员说给她人家小孩换错点滴的事吗,为什么这些事在太湖县人民医院一再发生?按你的逻辑,那县人民医院这所以这样做是有“理”在握了????

让爱延续 发表于 2009-5-15 15:49

如果说这样的事情真发生到我头晌的话,我可以说我绝对不会打,砸,做出这样的事情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接受党和人民教育多年的人,接受了文明思想洗脑的知识分子,我绝对做不出打,砸之类的举动,以至于在和别人吵架时,我就只会一两句骂人的话,


我并不是说医院有道理,从整个事情的发生来看,医院是存在明显的过错,既然医院是有错方,为什么患者不能理智的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选择自己也违法,去做打,砸的事情,莫非我们又回到了原始社会,或者处于无政府状态,亦或你根本不相信法律,藐视法律???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09-5-15 19:27

支持楼上的~
现在啊很多人就是那样要钱北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09-5-15 19:29

87# caixiao
我不和当兵的你计较没念什么书
一味的抨击医院   哎~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09-5-15 19:31

77# cybdq
没办法随便考了个公务员先混混在说啊
我说的是事实你激动个什么读过书没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09-5-15 19:32

    脑残 , SB一个。 坚定完毕!
太湖猛男 发表于 2009-5-14 19:08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哎哟    难怪 你脑残   应该的

2008拽 发表于 2009-5-15 19:42

说话文明点哦,这里又不是骂人的地方。

小胡爱小毕 发表于 2009-5-15 19:43

我没骂人 你看看78页写的 都是骂我的?你没看到?

cybdq 发表于 2009-5-15 20:06

本帖最后由 cybdq 于 2009-5-15 20:32 编辑



儒子不可教也

干部是以前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的称呼,为什么叫公务员?为什么叫公仆?好好想想,他们本来就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群体,只是现在的社会观和官本位思想造成了现在的公务员为人民服务时推三阻四,乱收费 ...
让爱延续 发表于 2009-5-15 12:53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多读点书吧
你才是真的“孺子不可教也”!
“干部”这个词你要不懂的话 你可以去百度查下 不仅以前 现在的人民群众对公务员有称“干部”大有人在
本人至今达不到纳税标准,干部为我“服务”的时候,我没给他“发工资”!
再有 你父母在你未成年之时是你当之无愧的衣食父母吧
你父母对你来说是不是从事服务性行业的?
是不是对你也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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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县医院又出医疗事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