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下 发表于 2009-5-2 16:45

我有个亲戚在县医院做分娩手术,竟然开了两次刀!笑话吧?不,是事实!

恬静淡然 发表于 2009-5-2 20:30

楼主的帖子严重歪曲了事实,严重与实际不符。时间不对,经过不对,评论不对。
什么叫“在第一人民医院和老城医院互相推脱过程中致使一名孕妇死亡”,这样严肃的事请搞清楚再说。应该实事求是。

为离去的生命惋惜,祈祷孩子平安。

雪地里的饿狼 发表于 2009-5-3 08:39

是真的么???!!

雪地里的饿狼 发表于 2009-5-3 08:40

支持一下!!!!!!

大别山下 发表于 2009-5-3 13:43

无论干什么都要有职业道德,BS那种玩忽职守,见利忘义的家伙!

筱诗 发表于 2009-5-4 09:31

可怜的孩子,刚来到人世就没有了妈妈

大海 发表于 2009-5-4 10:42

太湖医院应该注意专业技术及医德的修养,太湖县医院不止一次出现这种问题了,去年就有城西乡一青年割阑尾炎给割死了,这是手术中最小的吧?还是城西乡为了工资问题一青年给人打了,到县医院检查说没有问题,半夜死了,你说这是技术问题还是医德问题呢?[

大海 发表于 2009-5-4 10:43

悲哀啊!太湖!

一网打尽 发表于 2009-5-4 15:25

“有啥别有病”就是告诉我们千万不能进医院,患者一向都是弱势群体的,没有办法,年年谈医改。。。。。。

新秀 发表于 2009-5-4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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