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路桥人于2008-12-05 03:00发表的 :
恩几个是一帮杂碎!
警匪一家撒~
引用第7楼忆册于2008-12-05 09:06发表的 :
如若属实,可以起诉。难道没有王法,再不行只有已暴治暴。
忆册,握个手~
可以把他们暴光了。知道姓名吗
引用第11楼白狐于2008-12-05 12:25发表的:
忆册,握个手~
谢谢
应该有人记得警车的号码吧?
最好发到政府网站上去!
怎么没有人肉搜索那些狗屁警察呀?应该早些让他们曝光,还伤者一个公道,还大众一个明白!难道伤者被 ......
也没人发表后续消息?
这个贴子能存活这么久,说明斑竹进步了。
这种事情一定要真实报道
引用第8楼法华方竹于2008-12-05 09:22发表的:
在现场就没人记住他们的警号吗?
这些渣滓在破坏警察的形象,在挑战公众的理性和法律的尊严!
希望有关部门严惩!
引用第5楼卓尔0601于2008-12-05 08:49发表的:
是否正式民警有待核实,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