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 发表于 2006-10-8 10:41

我看看,怎么看

寄语莫愁 发表于 2006-10-8 10:42

引用第12楼春晓于2006-10-08 10:25发表的“”:
么法子


我得器亲自谢哈恩乃

文小雨 发表于 2006-10-8 10:43

引用第10楼水晶宝贝于2006-10-08 10:23发表的“”:
JJ,
当事人还要掏钱出来看自己的相片?
```亏了


回头赚的钱,我分一半给妹妹。

文小雨 发表于 2006-10-8 10:44

引用第15楼╰o飘雪o↘于2006-10-08 10:32发表的“”:
哈``晕,,早知道不买了
小雨JJ``你知道相片中的人是谁么?

当然知道了。月光下滴鱼和水晶宝贝妹妹。呵呵。

小村夜话 发表于 2006-10-8 10:46

引用第19楼与猪共舞于2006-10-08 10:40发表的“”: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严重同意!

文小雨 发表于 2006-10-8 10:47

引用第17楼小村夜话于2006-10-08 10:37发表的“”:
文小雨,我严重抗议,你侵犯了小村的著作权,竟然用小村的作品为你个人谋取不义之财!

相片是你的,点子可是我的。能想到赚钱的好方法才是最重要的!

Amy 发表于 2006-10-8 10:47

哈哈,现在看到了。
是最佳拍挡哦。

寄语莫愁 发表于 2006-10-8 10:49

发财之道
好好学习

水晶宝贝 发表于 2006-10-8 10:49

引用第24楼小村夜话于2006-10-08 10:46发表的“”:

严重同意!
小村,没收后财产归哪个?

文小雨 发表于 2006-10-8 10:50

当然归水晶宝贝!

各位打算如何没收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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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家园最佳拍档相片隆重推出(欲购者从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