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云剑 发表于 2006-6-4 21:19

我想只要不伤害他(她)人就无所谓了,毕竟这个社会让人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叽里咕噜 发表于 2006-6-5 01:07


哎..我终于出名了....
多谢洪会娟呀

不过镜MM和xiaohe
好象家园的人本身就认识的


说我们是利用你光环出名...
这样的话确实没人说出来..
也只有洪"淑女"一个人可以做到

海啸 发表于 2006-6-5 10:10

这个叽里咕噜同志你怎么这么晚都不休息阿?呵呵我可是多方打听到你了哦,欢迎常来家园看看。

叽里咕噜 发表于 2006-6-5 12:15

叽里咕噜我说过不是哪一个人的号
是几个人共同拥有的号而已.
楼上滴真厉害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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