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路桥公司恶意侵犯太湖浙商利益无人管
安徽路桥公司恶意侵犯太湖浙商利益无人管 日前,浙商曹云庆等人委托其在安徽太湖县的合伙人刘先生向媒体投诉,说其在安徽太湖县寺前镇的开发工地遭安徽路桥公司太湖项目部的破坏,损失惨重。 笔者现场看到,位于太湖县人民法院寺前人民法庭前方的一大片区域,已成为一个很大的混泥土搅拌站,很远就能听到机器轰隆隆,看到灰层遮天蔽日,这里的石粉、石子堆成了小山,有一台大型搅拌机正在紧张工作,几辆运输车进进出出运送石子混合料。 刘先生说,这里本是他和浙商曹云庆等人的金碧商住小区工地,因安徽路桥公司太湖省级道路改造赤百线一工区强占这里,导致小区建设工程无法进行。 另有当地村民反映,这里是寺前镇政府通往王畈、佛图寺、荞麦、乔冲等村的唯一通道,这个搅拌站把道路切断,严重影响人们同行。还有,这个搅拌站紧紧贴着寺前人民法庭,让这里日夜机器轰鸣,灰层遍布,人民法庭无法审理案件,法官们也无法正常生活。据了解,虽然法庭工作人们对此多次提出异议,但无人理会。 另据了解,安徽路桥公司的省级道路改造赤百线一工区项目负责人名为吴斌,这里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其导演的。 我们希望这起侵犯浙商权益和当地群众利益的事件能得到妥善解决。(联系电话:15922356333) 本帖最后由 柳下惠 于 2015-5-26 16:45 编辑这路没改造的时候吧,看到论坛老是讨论要改造赤百公路,现在开始改造了吧,又说人家施工的这样侵犯权益那样侵犯权益了。寺前那段路完工了,施工队不就走了吗?难道修牛镇段的时候,人家还赖着不走?施工队总不可能还占用着吧,这么大一个工程,和泥巴肯定要一个相对宽阔的场地,暂时借用和一下泥巴,又算什么大事呢。更何况,这路一旦完工了,交通方便了,这个商住小区不就更加值钱了?收益不就回来了?这是双赢哪。
和个泥巴就带来巨大损失?我看不外乎是为了找施工队要点临时用地租金吧。楼主可以跟人家谈谈,如果能弄点租金就弄点,没必要上升到“侵犯利益”的高度,假如施工方愿意给点,就收点,不给的话,浙商也不可能缺那点钱,这块地应该占用不了多长时间。
刘华,不是去年把洪畈村闹得天翻地覆的那位吗?这与浙商有什么关系?
2006年就弄了这块地,一直没动?修路了,就急了?路修好了,你这块地不更升值了?
难道楼主没搞到一点修路工程?
赤百线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公共工程,临时占用一下,无可厚非,不必太矫情
柳下惠 发表于 2015-5-22 09:38
赤百线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公共工程,临时占用一下,无可厚非,不必太矫情
就算是临时占用也要有正规的手续,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宋小鸟 发表于 2015-5-22 10:53
就算是临时占用也要有正规的手续,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临时用地不需要审批,只需双方协商好即可
这样多不好,投资环境不好 本帖最后由 澳洲皇后庄园 于 2015-5-23 18:47 编辑
1222222222222 宪法,物权法。是给谁而立?政府修路,我们百姓义不容辞,支持。因为是给百姓带来方便的交通。民生工程为人民,现在给百姓还有外商带来了不便,这是为了我们百姓吗?也要有相关手续通知对方,因为共产党不是土匪。 据说是刘生浩善自做主吧,据说他和吴斌一起借修路的名义开了一家石头开采场,借修路的名义把石子卖给老百姓,这家石头开采场去年已经封掉了,请问太湖县国土局,林业局对此事是怎么看待,请有关部门明查,尽快给百姓一个答复,如果太湖此事不能处理,当事人会逐级向上反应,直到此事解决为止
不用武力解决 这事情 好像不对啊??? 太湖一般都是叫上一般人停工然后处理事情啊叫来派出所都没用的啊 维护寺前稳定保护外商利益
众所周知,我县投资环境薄弱,好不容易有一些外商投巨资于太湖,因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不按法律、规则办事,从各方面设置障碍,甚至侵占外商利益,已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了维护寺前稳定,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希望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办事,坚决保护浙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