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1 10:27
西上组森林被盗二十多亩报案至今
49天
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2 10:06
西上组森林被盗二十多亩报案至今
50天
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3 07:49
西上组森林被盗二十多亩报案至今
51天
蓝色冲击波
发表于 2014-11-14 00:13
那边在开辩论会,可热闹!
http://www.thxxcz.com/viewthread.php?tid=20998&extra=page%3D1&page=1
蓝色冲击波
发表于 2014-11-14 15:17
西上组森林被盗二十多亩报案至今
52天
蓝色冲击波
发表于 2014-11-15 13:47
蓝色冲击波于 3 天前在新仓论坛发表题为《请新仓党政办回复》全文如下:
新仓镇党政办:
太湖县新仓镇牌楼村西上组于2014年9月26日和9月28日分别在太湖论坛百姓之声栏目发表题为《我组二十五亩山林被人连根盗伐》,新仓镇党政办回复称:“在县林业公安介入调查后,新仓镇政府会同镇林业站又分别于28日、30日两次与所属村组了解情况,经商定,县林业公安、林业部门和新仓镇政府将于国庆假后组织所在村、组及承包人和知情人员再次了解情况,调查处理。 新仓镇党政办 2014年9月30日”现在距西上组报案已50天,距你们回帖43天,至今仍未见处理。作为政府机关应言而有信!请予回复!谢谢!
牌楼村西上组
太湖县林业局新仓镇人民政于2014年11月13日对以上帖文给予了回复:(全文如下)
针对该贴所反映的问题,县林业局、新仓镇政府多次到该村、该组了解情况,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曼图公司承包山场是当年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曼图公司承包费该村已按照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80%资金发放给各村民小组,20%用于集体公益事业;
2、此次林权流转将曼图公司林权流转回原林权权利人符合惯例,程序合法;
3、山场的再承包与采伐,牌楼村按规定召开了组长会议,涉及山场的的所有组召开了组民会议,只有西上组有个别村民未同意。因此,建议西上组山场暂缓开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少量越界部分,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并协商处理;
在调查、协调处理过程中,多次邀约反映问题的村民了解情况,均未到场。
太湖县林业局 新仓镇人民政府
前天牌楼村西上组辩驳县林业局、新仓镇政府的回复(全文如下):
作为政府说话应落地有声,真真切切。不可忽悠网民,更不能欺压受害人,今天在这里应为你们所说的话负责。
下面辩驳你们回答的第一条:
1、“1、曼图公司承包山场是当年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等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权为什么大于法,请作解释。
2、“曼图公司承包费该村已按照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80%资金发放给各村民小组,”。你这样说反过来还是我们说假话了?这不是在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你们把我们村民的收款签字拿到网上来证实一下。
3、“20%用于集体公益事业。”这也是政府、机关说出来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请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拿到网晒一下。
下面辩驳你们回答的第二条:
“2、此次林权流转将曼图公司林权流转回原林权权利人符合惯例,程序合法”。曼图公司是非法获得林权的,这次造假会议录流转给怀宁人, 未经本组村民同意谈何合法?
下面辩驳你们回答的第三条:
“3、山场的再承包与采伐,牌楼村按规定召开了组长会议,涉及山场的的所有组召开了组民会议,只有西上组有个别村民未同意。因此,建议西上组山场暂缓开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少量越界部分,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并协商处理;在调查、协调处理过程中,多次邀约反映问题的村民了解情况,均未到场。”
1、你们的第三条是混淆视听、无中生有,我们有今年5月《关于西上组全体村民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催收山场承包费的通知书》为证,全组一致同意曼图问题未解决前山林暂不向外承包。
2、二十多亩不是操作过程中越界那个概念。新仓镇政府是我们新仓人民的政府,应维护人民的利益出发,但你们却为一个违法的基层和商人屁护,值得深思!
3、我们没有一次收到邀约处理通知。但是,如果先协商赔偿的话,我们组长提了3个要求:(当然要合理,供众网友评判)1、须提前三天约定时间。2、到西上组所在地协商。3、当事人先陪理道歉。
所谓赔,就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时就要赔,当有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时还高高在上、理直气壮、振振有词,谁都看不惯。
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5 21:55
西上组森林被盗二十多亩报案至今
52天
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5 21:57
是啊!不管是盗伐还是错伐都应负法律责任,法律没规定错伐森林就不赴刑。政府和林业局又是在忽悠老百姓,这也是猫腻所在!
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5 21:59
西上组森林被盗二十多亩报案至今
53天
牌楼村西上组
发表于 2014-11-15 22:08
为什么执法部门迟迟不去丈量盗伐森林面积呢?在网上回复含糊其词说什么操作过界,操作过界也要有个准确面积吧?他们用这种严重失职去掩盖当事人的犯罪实事,可见其中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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