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摄影家协会公告
本帖最后由 太湖摄协 于 2014-7-25 08:15 编辑太湖县摄影家协会公告第1号
根据县委组织部组干字74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关于《王家勤同志自2014年7月1日起,不再担任太湖县摄影家协会主席(法人代表)、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协会理事会理事等职务》的函及王家勤同志《辞去太湖县摄影家协会主席(法人代表)、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协会理事会理事等职务》等要求。按太湖县摄影家协会章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太湖县摄影家协会常务理事会2014年7月24日研究决定,接受王家勤同志《辞去太湖县摄影家协会主席(法人代表)、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协会理事会理事等职务》等要求。 特此公告。
太湖县摄影家协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向长期以来关心 、支持太湖县摄影家协会工作的各级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影友致谢!太湖摄影事业一定会更加辉煌! 合适的帽子给了合适的人----顶顶顶 王主席所做的努力值得肯定!
王主席也一定会默默支持太湖的摄影事业!
致敬!!
不当主席当局长去了,呵呵,祝贺,,,,,,,,,,,, 王主席是个热心人,为太湖的摄影事业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 永远是我们中的一员,永远是我们的老师。 坚决拥护协会的决定!感谢王主席对协会的发展做出的努力! 本帖最后由 李登求 于 2014-7-26 09:26 编辑
王主席在任期间,为摄协和太湖摄影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因是公务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不宜再担任协会主席一职,改任名誉主席。感谢王主席一直以来对文联工作的支持! 感谢王主席对协会的发展做出的努力!:victory::victory::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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