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样,拿法律保护自己是正确的,发贴人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
再次声明:如此污言秽语,是楼主恶意捏造!本人已经报警!
是不是有人故意的、应该找出那个人
1,本人王胜,本人的QQ头像一直是本人的照片或一个狮头(对话明显捏造),楼主反应的信息子虚乌有,楼主发布的如此污言秽语是楼主恶意捏造。
2,本人下午已经报警,派出所宋警官已经受理!鉴于本人并不认识楼主,派出所已经查到楼主太湖县徐桥镇桃浦村王亮先生的信息,正在通过途径交涉。
3,这里涉及教育局,教育局长,太湖二中以及本人的名誉损害和被恶意中伤,本人明天上午到法院起诉楼主王亮先生。
贵宾 发表于 2014-7-23 19:46
再次声明:如此污言秽语,是楼主恶意捏造!本人已经报警!
是有人真的以你的名字和他聊天然后就误会你了
我只是假设啊
路过!!!!!!!!!!!!打酱油!!!!!!!!!!!!
本帖最后由 太湖一舟 于 2014-7-24 00:02 编辑
我觉得王老师此事处理方法可以改进点,我通过百度快照了解了一下这个事情的大概,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楼主有这样想法很正常,但用词上面有点欠妥,如人肉什么的,假如不如你所言第一条,此事不是当事人故意捏造,而是对三方所为,换成你是当事人你或许也有这样想法,所以理解万岁,退一步想下太湖人口众多,为何提及你的名字,这点也是一个探讨的话题,不能光指责楼主发帖这个表面现象,关键要了解为什么上面有如此言论,
建议:这位教师你在与楼主联系说明情况后,如果是误解,你应该与楼主一起把这个事情摆平,实在处理不好找派出所帮忙,因为你们都是受害者,
如果楼主故意捏造伤害你,你实在没有办法你就找穿制服的去帮你解决!
个人见解,不对任何一方有偏见,如有不妥言词,请这个老师海涵,
本人发表这些言论,目的想给你提供一个思考的方向!不针对,不偏向任何一方,因为我和楼主,和你这个人民教师都不认识。
建议楼主将名字改成:疯狂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