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火火 发表于 2014-7-23 08:46

太不像话

结婚僧 发表于 2014-7-23 08:47

又是临时工干的

太湖风云 发表于 2014-7-23 09:36

糖三藏 发表于 2014-7-23 00:46
你管许多事做什么?闲的,有本事你也有车接送,靠!

你就一欠扁的货,,,

一身正气 发表于 2014-7-23 10:18

看来检察院要背黑锅了。

st383626259 发表于 2014-7-23 11:35

楼主搞错了,据我所知,皖HD069不是检察院的车。

花听胡 发表于 2014-7-23 11:56

楼主肯定看错了,检察院的车牌号都是HB的,hd069肯定不是检察院的车,请确认了再发!

糖三藏 发表于 2014-7-23 13:42

太湖风云 发表于 2014-7-23 09:36
你就一欠扁的货,,,

你来试试!

东湖 发表于 2014-7-23 15:48

社会上还有很多人把公权私用当本事,当荣耀,确实是一种悲哀,提高国民素质,任重道远!

帅的被人砍3975 发表于 2014-7-23 16:02

有图有真相,顶!

太湖县司法局 发表于 2014-7-23 16:48

该车为我局车辆,新聘用驾驶员就住在新昌超市旁,因近期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较多,均安排该车接送工作人员,并非公车私用。   感谢网友监督,我局将继续加强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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