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3-12-11 18:52

太湖电视台昨天表扬了家园网

本帖最后由 砚田无稅 于 2013-12-11 18:55 编辑

   昨天太湖新闻,说是那家狗狗跑了,通过家园网,有人拾金不昧地归还了失主,本不愿去戴那愤青帽子,但前不久我亲眼所见一事还想说下:一月前在镇医院,我看到一个76岁的五保老人家,被狗咬伤,那情景惨不忍睹,脚颈部被撕开,皮肉外翻,缝了4针,那个狗的主人也抱怨地诉说,一会功夫就花了2000余元,血清疫苗之类。还有后续治疗。。。
    狗成了宠物,实质宠的有些过,当它危及到別人人身安全的时侯,我很少见到呼声和作为,假如受伤的是自己家人特别是孩子时,你作何感想?狂犬病毒潜伏期有20年之久,再说疫苗能百分之百管用么?
   一个县级电视台,宣传国家方针政策为主外,本县的正面新闻和敲敲边鼓的曝光也是必不可少的,以狗为线索来宣传好人好事,岂不令人笑话。当下正是倡导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下基层访民声,题材众多,特别是时值冬季,你们镜头为什么不多对对百姓关心的话题?交通出行、就医看病、低保发放、五保供养、镇村效能。等等。。。。。。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3-12-12 20:38

醉了千古爱 发表于 2013-12-12 13:28
事出皆有因。公民在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尽可能的不要伤害到他人利益。生存不易。共勉 ...

   醉了网友,谢谢您的回帖,想说的是,我无意去伤害别人的利益,我固执地认为:我们应该关注人为主,狗除了给富产阶级带来乐趣外,就是伤害别人,尤其是弱势群体,为什么我们不能顾大弃小、以人为本呢?为什么非要到了自己头上才马后抛枪呢?有些人(绝对不指您)为了一个鱼头的大小而不依不挠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我为啥不能就遍地狗狗随时咬人的隐患而说说呢?电视台是公众媒体,做节目时应该用脑子想问题。

太湖情深 发表于 2013-12-11 19:34

其实有些东西关注太多了就出问题了

方的 发表于 2013-12-11 19:46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立场,立场不同结论自然就不同。

木易淡然 发表于 2013-12-11 19:59

新闻是播报社会中的人间万象。很多东西包括兄弟你,也不愿意什么都捆绑在政治一起,你说是吗。这一节新闻无非是通过一件小事,借助家园网站这个平台,找到了爱犬‘金毛’,从而表现了一位爱护动物的大哥把自己留守的‘金毛’交还给了爱犬如家人的失主,这没有什么不妥。其中有三点是值得肯定的,一是太湖家园网这个平台对社会对市民是有一定帮助的;二是在这个吃狗肉的冬季,收留‘金毛’的大哥没有伤害这一动物;三是丢失爱犬的主人失而复得。这一新闻还是有意义的。

醉了千古爱 发表于 2013-12-11 20:09

楼主语言犀利偏颇了一点,可以鼓励支持引导媒体文化的多元化健康发展。不过您的“天下为公”情怀是值得敬仰!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3-12-11 20:46

木易淡然 发表于 2013-12-11 19:59
新闻是播报社会中的人间万象。很多东西包括兄弟你,也不愿意什么都捆绑在政治一起,你说是吗。这一节新闻无 ...

   杨版的话我一般都喜欢听,或许我相当地缺乏时代潮流感,我在想:人权重要?还是狗权重要?人吃狗肉,狗咬人肉,这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法则么?我无资格去褒贬人们养宠物,我只最低要求别去伤人可好?做为一个民众,我可以对电视台这条新闻价值何在的质疑?

鑫日 发表于 2013-12-11 20:51

呵呵,所谓之主流媒体我们一般看到的都是宣传而不是新闻……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3-12-11 20:52

醉了千古爱 发表于 2013-12-11 20:09
楼主语言犀利偏颇了一点,可以鼓励支持引导媒体文化的多元化健康发展。不过您的“天下为公”情怀是值得敬仰 ...

      呵呵,天下为公我只知道是中山先生说的,昨天看到的新闻,使我想起那血淋的场景。我这人没事就爱喝酒,喝酒就爱讲话,讲话又港不雷虚的,就权当酒言吧。。。

砚田无稅 发表于 2013-12-11 20:56

鑫日 发表于 2013-12-11 20:51
呵呵,所谓之主流媒体我们一般看到的都是宣传而不是新闻……

   家园如果评愤青 ,我一你二了:lol,岀个节目题材:做强做大的太湖赌搏。。。电视台敢做么?

旭旺生态 发表于 2013-12-11 21:00

:):):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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