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刘大人 发表于 2013-11-13 21:19
不是骗人,今年夏季下大雨,我村有几户倒房户都通过人保财险的治安保险获得了赔偿。今年收治安保险费都应 ...
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为什么政府就那么重视?为什么收钱就不该开保单或收据?政府的公告上面几行说是,本着自愿的原则,然而最下面的表格里却写着每个村的户数和金额,还得100%交齐,一边是本着自愿,一边是强制收取,请问你这又是何道理、?就因为是政府?作为人民的政府这样的强制性给百姓被保险应该也不合法吧?本人读书不多,但是本人知道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投保要签合同,收钱取要开收据,打白条的保险也能理赔吗?我觉得不可信,已经投保的百姓手中如果拿不到保险合同收据那收的这些钱就有点问题了。
有关的政府公告可以去网上搜索看看,是不是政府的公告内容自相矛盾,一边说自愿,一边又强制性的
看了这个帖子,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各级公安机关有责任保护老百姓的人身,家庭,财产的安全。是不是不交这个保险,派出所就不管你家的事呢?虽然是20块钱的小事,但是最好还是有个明确的理由,或者省市级的文件啥的。
我也是新仓的,我在外面读书,他们要这干嘛;请相关部门出来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