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镇公开收每户治安费,等于公开抢劫,国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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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多的麻木不仁的太湖人在替政府说话,
真是让人想不通,
就算是所谓的治安保险费,也是严重违法的,是强行滩派,是压榨百姓,
20块钱虽小,但是对百姓乱收费,就是2分也是不能原谅。

试问老百姓在家务家,甚至在外务工,你凭什么要收这种不三不四的保险费?
难道公民的治安是不警察的份内?
那么多的派出所是做什么的?他们每天都很忙?
他们每天忙些什么?
就算忙,也不能收这种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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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保险公司就是变味的搞业务,比方说邮政储蓄!(本人比较反感)  发表于 2013-10-22 12:07
钱是公安派出所收去了吗?连这个都没弄明白,拜托看看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  发表于 2013-10-1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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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种田人 发表于 2013-10-18 21:31
楼主你好!你所讲的“治安费”应该是治安保险它的正确名字是叫和谐家园。是对农户的家庭财产保险的一种险种 ...

这就是典型的乱收费,这些钱都进入了谁的口袋,想必大家都清楚,
在法律上就是强奸民意的产物,而且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想违背,
新仓镇政府不解释道歉,并退还的乱收的费用,就等影响闹大吧,
那些跟帖的公务员和老师们,你们良心何在?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你们在家教书的费用也是人民养你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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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是谁收?和宪法违背?说点靠谱,好不  发表于 2013-10-1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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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名曰“治安保险费”并非你新仓独有,我们这也是,村民大会上书记宣传、村大楼前的电子显示屏上也广而告之,不过我这边没有“强制”而是自愿。我就没有交,原因是我感觉这象在长途汽车站买车票要旅客买意外伤害险一样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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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么回事  发表于 2013-10-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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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只是新仓有这种治安保险,全县每个乡镇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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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舟帆 于 2013-10-20 19:06 编辑

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发帖,文明上网!

楼主帖子之中所提到“治安费”一事可能有些误解,普通教师在13楼转过来的“政府对治安保险费问题的说明”很详细。农村治安保险,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由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合法自愿的原则,以村为单位,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责任,形成以治安承包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与公安派出所无任何关系!

申明一下,我是个农民,曾经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请大家文明上网,不要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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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2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不愿意你可不交。因为文件规定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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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收钱的人没说可以不交!  发表于 2013-10-22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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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0 2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知一些干部是水平低还是连忽悠带骗,把一个保险费搞成了强制收取的“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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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花亭湖一二三 发表于 2013-10-17 20:03
本人目前在北京工作,如果北京政府敢收北京人治安费,估计所有领导全部到大牢里去报道了,
希望纪委对新仓 ...

北京工作也就这水平,愤青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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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个强制法?到你口袋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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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必交!难不成把户口搬到外地去?与上口袋掏何异?  发表于 2013-10-22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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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宣导不够,不能怪楼主的误解,只能怪地方官工作方式粗糙。
应该说,治安保险也是一项很好的惠民政策,但由于基层干部工作方式粗糙,将一个自愿性的保险变成了一个强制性的,这就有些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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