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天下 于 2013-9-6 21:54 编辑
公安最好出来正面回复下,免得让不明真相的群众都在此起哄
看过楼主所发的帖子.当事人不是什么山主吧.就是个街头小混子.也没你说的肋骨受伤..现在每天都在街上看得到他..你颠倒黑白是何居心?..据了解挖石头张文汉没有参与.你给他强加上个黑社会家庭的罪名恶意中伤他.诋毁人家名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爱中走过 发表于 2013-9-6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处理不好就打 没有谁怕谁。。。。。。
原来你们是一帮混混..
柳下惠 发表于 2013-9-6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事既然有官方回复正在调查取证,那楼主介绍的当天发生的事是铁定无疑了。那个剑走正锋就不需要再 ...
你既懂这个法律又懂那个法律的..就喊着公安在没取证完结之前就去抓人.真是可笑.幼稚
口水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静等官方的答复吧.......
有人这几天怕是天天忙着找熟人,找关系,送礼哦
本帖最后由 温馨草 于 2013-9-6 23:30 编辑
不要打口水仗了,期待事实真相----
剑走正锋 发表于 2013-9-4 2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网络平台都是导听头说,大家都没有去按正常来评论,各位网友想想,打架在山上,拿了相机拍摄,不去劝解,而相机 ...
错别字太多!!!!
剑走正锋是一伙的吧,只有你一人为他们说啊
:o:o: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