蜚短流长 发表于 2013-3-21 16:38

太湖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太湖县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阳光电力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太湖阳光电力公司是2005年1月21日经太湖县工商局批准成立的,主要从事农电劳务服务,农村电力安装,电力设备维修、维护,电力器材销售,已取得承装、承修类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目前公司下设农电劳动管理公司和电力工程公司,本部现有管理人员13人,各个乡镇电力维修站共有管理人员333人。一、招聘岗位及要求岗位名称:配电设计室设计员,挂靠电力工程公司。拟招聘人数1人(供用电技术专业或电气工程)。 二、招聘条件1、年龄:25周岁以下。2、性别:男。3、学历: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工程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4、体质: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岗位所需的业务素养和相关技能。5、技能要求: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熟悉CAD工程制图,熟悉工程预决算,会使用工程测量工具。三、招聘范围本次招聘范围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太湖县范围内人员,城区附近乡镇户口者优先考虑。四、招聘程序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试、组织体检、推荐聘用等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1、公开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表送至太湖阳光电力公司(原老供电局大院内),报名的个人资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任何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联系。3、组织测试。招聘工作组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测试,测试除笔试和面试外,还包括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4、推荐聘用。招聘工作组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人选,推荐给太湖阳光电力公司聘用。四、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3年3月22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五、相关事项说明1、试用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2、薪酬:试用期内按行业相关规定计发薪酬;正式录用后每月薪酬不少于2000元;单位缴纳五险。3、聘用人员均提供食宿等后勤保障。 太湖阳光公司联系人:余经理13956515540                  占经理13855632182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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