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若若姐 于 2012-12-6 14:41 编辑
楼上各位争论的好热闹哦,公港公有理,婆港婆有理...其实大家都没有错...在这个社会上为了生存,小商小贩在寒风中的夜晚吆喝是为了吸引顾客,为了多赚点生活费...LZ建议吆喝声适当小点也木有错...所以LZ问吵闹声何时休,我想,只要你们把心态放好了,是会听不到这些吵闹声滴,会习惯滴...在火车站,公路旁边居住的人会有更深的体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火车的鸣叫,汽车的喇叭声总会把人从睡梦中惊醒...但是又能怎么样呢?难道你能让火车进站不要鸣号,汽车不要按喇叭?...
一江秋叶 发表于 2012-12-6 0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有伟大的国家,公共利益必须为个人利益让步!这就叫人权!所以你看美国没有强拆!没有城管!这是为什么 ...
这就叫人权啊?你也太瞧得起人了!美国标的是“自由、民主、法治”好不?公权力为个人利益让道(不是让步)也有前提的,个人利益本身必须合法这是基础!所谓保护,前提是它合法同时不伤害他人利益。还不是要在美国法律框架内的权益才受法律保护!
美国是没有城管,但美国有警察,他履行城管的一部分职权。哪个城市不用管理没有执法,脏、乱、差不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任何事情都有底线,都有必须遵守的规则,逾越了就要受到责罚,或法律制度上的,或道德良心上的!
不提倡以多数人的名义侵害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应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少数人以一己之私肆意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一江秋叶 发表于 2012-12-6 1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得都很简单,如果我是小贩,我就赖着不走,你那我如何,你敢抢我的东西吗?到时候碰到那里了就拍照片 ...
唉……这才是你本来面目!何必标榜呢?我真后悔!后悔为你浪费这么多口舌,不值啊!:sleepy::sleepy::sleepy::sleepy::sleepy:
若若姐 发表于 2012-12-6 14: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各位争论的好热闹哦,公港公有理,婆港婆有理...其实大家都没有错...在这个社会上为了生存,小商小贩在 ...
关心态什么事?车站和此种违章占道扰民的不文明行为没有可比性。
火车鸣笛是合法的也是必须的,是他的操作章程,目的是为了安全警示。而且选择居住工作在车站旁边是自主选择的,有得有失,在选择之初应该明知结果。而违章扰民却不是人们自主选择的,他是被迫的,性质和目的根本没有可比性。并且在文明程度发达的城市是有禁鸣的要求,这指的是汽车。
其实政府和人民都应该关心和支持这些自力更生寻求生存发展的摊贩,需要有合法安全的场所安放。对于他们不应该一味的指责和驱逐,管理规范和引导服务是市容文明的两端,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是两个基本点。这样说也不是让我们纵容那些不文明的经营行为。规范、规则、原则是需坚守的,她是公平公正的基本保证。没有原则的包容其实叫纵容,用不属于哪个个人自己的原则作为交换,去关心照顾某一个或者某一些人,这种关心不叫关怀,这是以公平为名制造另一个不公平,这种“善”是“伪善”,以公众的利益成就他自己之“声名”,慷的是他人之慨!真正的关怀应该是付出心力、智力、体力、财力、物力、人力……成就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和规则,养成一个公平合理安全合法的秩序和习惯!
而摊贩经营户本身也要合法经营,文明经营。有安全、合法又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的场所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违章占道非法扰民! 城市的发展有个漫长的过程,就算一时没有满足条件的场所,从业人员也应该注意自己的经营行为。一、不影响交通安全,不阻路、不堵路。不但是自己和自己经营的商品和设备 ,而且还要给顾客预留安全空间。二、经营的行为和产品要安全合法。摊贩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不能存在安全隐患,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营的产品或者原料要安全合法,要来源于合法的渠道,要有正常的记录备案以供需要时查询。这绝非冠冕堂皇,世界上风险是无常的,意外情况一旦出现,有备不一定无患但聊胜于无。三、必要的相关手续不可少。合法经营就不要规避管理,有时相应的手续齐全也是种安全保障。四、搞好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收容器具,主动清理场地卫生。这也是文明生产的一个直观表现。
五、不扰民,不破坏城市市政设施。
文明经商,诚信买卖,热情服务,和气生财。还城市和生活、学习、工作在这个城市的人们一个祥和的环境和空间。
农村的想进入城市,城里的想远离城市的喧噪。哪里都有摆摊设点的,你看看安庆的人民路更热闹,这很正常,都是为了艰难的活着!
现在社会就是那样,你不敢接受现实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