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人在省城 发表于 2012-3-22 13:19

本帖最后由 太湖人在省城 于 2012-3-22 17:06 编辑

真不知道是“梅里山庄”达不到文物等级还是政府部门无能?这么长时间,就没有一个来保护她的有效方案?早知道靠地方政府不行。我们网友可以考虑募捐来保护她呀!
   在此,我有个建议,基于大家前段时间的关心,是不是要求管理部门给个解释啊?省得心里憋得慌。

累并快乐着 发表于 2012-3-22 14:54

现在大家都大致了解镇府的作为。

烟笼寒水 发表于 2012-3-22 15:19

痛心啊%……:(

破天一剑 发表于 2012-3-22 16:34

前几日热热闹闹的大山朱家祠堂修缮落成,据说仅修缮工作就花费了五十多万元,这还是百姓自筹自建工程。如若梅里山庄需要得到保护,修缮工程可能比修缮个祠堂要大得多,加上村民搬迁安置,还有政府做事的钱,比百姓自己的钱要小得多,没个两三百万是做不好的。地方政府本就欠一屁股债,哪有闲工夫管这破事?------凡事从好处想,可能当地政府也向上级申请过文物保护之类,但上级不批,既然不是文物保护单位,责怪地方政府不作为也就没理由了。

兴尽悲来 发表于 2012-3-22 18:52

可惜。可惜啊

登山看海 发表于 2012-3-23 14:24

      这是太湖县文广新局下给北中镇政府的文件,文件下发几天后,梅里山庄就被拆掉了,仅靠一个空头文件而不采取措施又怎么能拯救得了一栋古建筑呢…… 太文广新字【2012】09号
关于对梅里山庄古建筑有关问题的回复
北中镇人民政府:      梅里山庄位于你镇望天村车形组,属清代民居建筑,一幢三进七开间,硬山顶,一级齐檐马头墙,青砖小瓦木结构,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1994年7月,县人民政府将其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对象。2009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将其收录为太湖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予以登记。      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安徽省皖南古名居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文物使用人或所有人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循谁使用谁维修,修复与维修不得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维修过程中,要确保文物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我们认为,梅里山庄应依法进行有效保护,不得拆除。                                                 太湖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蓝指甲 发表于 2012-3-23 14:36

刚看看了梅里山庄的视频觉得真的很可惜

太阳冰 发表于 2012-3-26 23:06

梅里山庄已成了记忆,庆幸二月份记录了这一段视频。。。。

http://bbs.thhom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8751

月亮上的家 发表于 2012-3-27 10:43

可惜啊~~~悲哉

登山看海 发表于 2012-3-27 15:01

太湖人在省城 发表于 2012-3-22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不知道是“梅里山庄”达不到文物等级还是政府部门无能?这么长时间,就没有一个来保护她的有效方案?早知道 ...

强烈要求管理部门给广大民众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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