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助学贷款流程: 借款人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2份 → 携申请表到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贫困生身份确认,经认定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明等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 → 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他有关信息→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报 → 高校录入合同电子回执信息。 二、具体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由借款人通过网络在线申请 第一步: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打印申请表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注册,返回界面后通过登录名再次登录,进入首页,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2、续贷学生(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审批的学生)不需注册,在页面中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即可,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首次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审批的学生)携申请表到所在村或乡镇确认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属县城居委会管辖户口的借款人到居委会或县民政局确定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盖章经办人需签名且填写联系方式,续贷学生不需办理此步。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去年已签订授权委托书的,可由被授权人一人到现场办理) 第四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信息,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无误后,现场录入合同信息等有关信息并提交通过。 第五步:县学生资助中心打印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现场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再将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 第六步:学生将受理证明交高校,由高校录入电子回执信息,2011年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日为10月10日。 三、贷款发放与回收使用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 为保证贷款的及时发放,本息的按时回收,此次开行继续引入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当学生的借款申请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合格后,系统自动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实名账户(续贷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不变),从2011年开始,首次申贷学生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为随机生成密码。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将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支付宝用于贷款的发放与还本付息,且不需手续费。贷款额扣除学校欠费后的余额在支付宝账户上,学生需将支付宝与银行卡绑定后方可提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