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zwj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花凉亭水电站有史以来第一次集体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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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精灵补充一点:水精灵提供的资料是可信的,电站面临连续5年来水偏少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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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无言,一个字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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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3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职员的一点看法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阁下的话可真是一针见血,大快人心。作为电站的普通一员,电站目前的这种惨淡经营状况不得不使人感到担忧。楼主的话实在是说到了我们广大职工的心坎上。我一直就弄不明白,一个小型的水利发电站(4万千瓦时)居然设置如此之多的职能部门和科室,设立这么多的干部职位,什么这个主任那个科长又是什么经理(副的就不说)。有这么臃肿的机构设置的国有企业效益难道能会好吗?难道一个仅仅依靠发电来维持广大职工生产生活的水电站真的有这么多的分工需要如此众多的干部来分管执行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在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不断精简优化这一政策的大潮流下,花凉亭水电站的一些领导们却大张旗鼓地盲目发展一些不知所谓的产业,拿国家的公有财产乱是挥霍,其中的猫腻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能清楚。这难道不是与国家的政策背道而驰?毕竟是山高皇帝远!“人民当家做主”的这一国体在花凉亭水电站已显得不复存在,领导们的一句话抵过群众们的千万句话。有人说西方人是一个人干三个人的工作,而中国人则是三个人干一个人的工作,这句话在花电的机构设置上真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多中层干部(不是全部,不能以偏概全)上班只是喝茶看报上网,大话说起来到是有模有样,但能力实在是有限,素质不可谓之高,而且官僚作风实足,俨然一副大权在握的高官模样,说起话来总是有着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每次听到这样的言语我都直起鸡皮疙瘩,心想一个小电站的小头头有什么值得你自傲的。特别要说明的是,在次我所说的这些话并不是带有感情色彩地针对个人,而是事实情况的的确确如此,必须有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能改变这一令人窒息的现状。
  楼主的确是说出了广大群众的心声,但最后一点“坚决反对支付站区内拆除违章建筑赔偿费用”在某些方面却值得商榷。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打狗也得看主人”。原来我觉得这句话也没什么,可我现在真觉得中国古文化的博大精深了。我并不是刻意去帮谁家说话,而只是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单位职工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而已。有一职工在擅自建造违章建筑之初,站里就通知他立即停止建造,但他置电站命令于不顾,再次自行建造楼房直至电站强行干涉,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电站都能给予他据说是5万元的赔偿款额。但再纵观另外一家,从地理位置上去看,我想绝不会有第二人会想在那个小山包上有所作为,况且投资数额不可谓之不巨大,虽说是违章建筑但从建造直到现在也三四年了吧,我想电站如果是建造当初就提出不能建造的话,他们家的房子也不会盖到现在这个程度,也就不需要承担被拆除这么巨大的损失,这两家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可就是在这种对比鲜明的情况下,他们家才被赔偿了仅仅10万余元,我认为在处理有着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上一定要本着公平的原则。赔偿的必要性我姑且不说,但电站领导们处理类似事件(其实有着天壤之别)却显得有失公正,我想这其中的缘由大家应该是心知肚明。好好的房子为什么要拆掉呢,真是想不通,当作公房收房租也可以给电站增收呀。本来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在非要拆除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也体现出了电站领导们对本站职工的人性化关怀,因为毕竟情况是有些特殊,我觉得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也是可行的,但在补助金额来源上却不应以职工的工资为渠道。
   也已深了,话就说这么多了,还是楼主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还望电站领导们能三思而行,切实考虑到群众们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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