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653|回复: 6

安庆警官因得罪公安局长被炮制成通缉犯 来京上访遭刑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8-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江金骐报道 曾被海淀公安分局看押的“在逃通缉犯”,一年后,以公安机关“违法抓人”为由,将海淀分局及其所辖的某派出所告上法庭。昨天,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我没有犯罪,现已经撤销的网上《在逃人员信息登记》,当时纯粹是遭人陷害所致。”昨天的庭审结束后,来自安徽省安庆市的原告李国芳说,他自己原来也是安庆市的一 名警官,因在职期间得罪原市公安局局长吴三九(现已判刑),被吴非法炮制成“通缉犯”并被上网通缉。

  为此,李国芳于去年3月进京上访。但是,就在他住进万寿路地震招待所的下午,3名干警冲进房间,以李为“网上通缉犯”为由将其铐住。

  突然被抓的李国芳,当即向警察申辩,说自己到北京是为了逃避迫害、寻求申诉的。为证明自己无罪,李国芳提请办案人员向原籍咨询,是否有“刑事案件立案决定书”和“逮捕决定书”。结果,在办案人员索要无得的情况下,对方不得不临时补办“拘留通知书”。

  至此,办案人员只能依据网上信息和所谓的“拘留通知书”,在核实了身份、姓名、籍贯等信息后,对“通缉犯”先是现场盘问,后转入刑事拘留。

  “这之中,警用械具一直在身。”李国芳说,海淀警方的处理决定于法无据。因此,他要求海淀警方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对于原告的诉求,昨天,海淀公安分局法制处的两名警官,在代表警方出庭时并不认同。她们认为,警方所做的一切,是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规定,同时又有《在逃人员信息登记》的事实依据,至于因伪造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而造成的后继责任,应归责于原籍公安机关。
     
发表于 2005-8-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敢相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5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靠,
TMD垃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6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安庆终于也有代表性著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6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8-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腐败哪里都有,痛心,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想改掉,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