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激励、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文明驾车,支队决定在全市持C2以上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中开展无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活动(以下简称“奖励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参与对象和条件
(一)凡安庆市人(含七县一市)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安庆市车辆管理所申领A1、A2、A3、 B1、B2、C1、C2有效驾驶证的,且在2010年1月1日零时至2010年12月31日24时时段内无交通违法记分记录(即记分分值为零)的驾驶人。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驾驶人,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参加无记分奖励活动:①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处于待处状态;②驾驶证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的;③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④登记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按规定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三)全市公安交警、协警和交警部门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无记分奖励活动。
三、报名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驾驶人,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201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1年1月15日24时止,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安庆公安交警社会服务网 或安徽交警在线进行报名。
(二)报名截止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1年1月24日前,将参与本次奖励活动驾驶人报名汇总信息在安庆公安交警社会服务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四、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奖品:江淮“悦悦”轿车;
(二)二等奖3名,奖品:笔记本电脑;
(三)三等奖20名,奖品:数码相机;
(四)四等奖500名,奖品:100元电话充值。
所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还将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特别奖摇奖,奖品:江淮“和悦”轿车。
五、宣传发动
(一)12月23日至28日为活动筹备时间,在12月29日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后,12月30日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会后随即在市区举行第一次奖品车辆巡游(具体巡游路线、次数另行安排)。
(二)12月29日前,根据总队统一要求印制1万份活动宣传卡用于车管窗口宣传;市车、驾管所以及各县(市)车管所院内要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各地要利用单位自有的和街面LED显示屏,高频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市区各大队和各县(市)大队要在城市主干道路口设置主题活动的宣传横幅。
六、奖项产生及奖品发放
(一)定于2011 年1月25日9时,邀请相关人员现场点击电脑随机产生。安庆市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对摇奖产生的奖项进行公证,新闻媒体对摇奖现场进行现场报道,具体地点和办法另行制定。
(二)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驾驶人,通过颁奖大会的形式统一领奖。
(三)获得三等奖的驾驶人,本人在摇奖活动现场的或能及时赶到现场的,凭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现场领奖;本人不在摇奖活动现场的或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由活动办公室通知获奖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品;
(四)获得四等奖的驾驶人由活动办公室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直接将100元电话充值卡充入获奖人驾驶证登记的手机或固定电话。
(五)获奖人员获得的奖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获奖人缴纳。
摇奖活动宣传。2011年1月25日为全省统一摇奖时间,邀请市级主流媒体同步宣传报道,增强活动现场互动性和真实性,并对获奖人员名单在《安庆晚报》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