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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请版主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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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感谢版主们对家园论坛所付诸和辛劳与努力,就一段时间来论坛的运行情况,请各位版主注意所管理版块的动向,把握删贴转贴的分寸。太湖家园已经不再是一个虚拟的网络社区了,目前正逐渐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一个网络品牌,作为家园论坛的版主,应该有义务、有责任来共同管理好这个社区,请所有的家园论坛成员应该支持理解版主的工作。我们都携起手,共同抵制与太湖家园发展不协调、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太湖家园这片洁净的天空,和谐的社区!

我再就版块管理方面重申几点意见:
一、对于涉及反党、反国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色情图片及内容的贴子一律删除。
二、对不符合所管理版面话题但符合其他版面话题的帖子,采取移动措施。
三、对于涉及广告内容的贴子,在论坛未增加相关版面之前一律移往灌水区;
四、对于重复内容的贴子一律删除,恶意发重复贴的,在采取提醒、警告、再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禁止其发言若干天。
五、对于有轻微违背论坛规定的帖子或不尊重同行的言论,采取提示、建议修改、警告等措施。
六、对于有言辞不当的争论,发展下去有害的,可采取封帖。
七、 对于不正当的偏激言论、与论坛主题不相关的话题,可根据情况采取引导、警告等方法,直至封帖、删除。
八、对于个别词句有明显问题或偏激但整个帖子仍然有价值的,可以采取强行编辑的做法。
九、对于恶意攻击、拉帮结派、扰乱论坛、多笔名演双簧等做法的朋友,采取警告、通告、封ID等措施。
十、版主对贴子所做的修改、转移、删除同时,必须发站内短信通知当事人。

     
发表于 2005-7-24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支持,坚决照办,切实履行,不可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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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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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偶虽不是斑斑,但也强烈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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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园论坛应成为智慧传递的主阵地,弘扬正气,引领潮流,充分体现时代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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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各人多多自律  这样也就不需要这么多的规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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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努力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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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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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家园
亲情乡情
团结友爱
和谐社区
爱护家园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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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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