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上班时间规定。(1) 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就餐。(2) 下午1:00上班5:30下班就餐。(3) 晚上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班时间为6:30上班9:30下班。(4) 工作期间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须与管理人员商定,安排好手头工作,方可请假,不得影响本厂正常运作。二、工资奖励制度(1) 全体员工工资每月五号准时发放,不扣压任何月份工资。(2) 在本厂规定日内能全部出勤者,不迟到、早退。发放全勤奖50元。(3) 工资历奖励,每月基本工资达1000元以上者,奖励基本工资历的10%我厂艰守以上承诺,以质量求生存,信誉求发展, 太湖县佳欣服装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