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75|回复: 13

紧急告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7-15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本论坛名曰:“家园”,是集聚同乡之情的地方,严禁发放以赢利为目的的广告,特别是到处重复的发广告。如不听劝阻,概删不怠。
二.凡属转帖的文章,请务必注明“转帖”,并说明出处。这不但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必须提倡的良好行为。

以上两条,请务必遵守。同时也请各版版主认真负责,监督执行。
发表于 2005-7-15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遵守!严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遵守!严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嘣嘣
枪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招生宣传属于不属于广告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爱你久久于2005-07-16 10:02发表的:
楼主,招生宣传属于不属于广告呢
你指的是“有愿意上安庆卫校的请与我联系”这句话吧?问的好!我跟你解释一下:我们通常所说的广告是指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广告。而绝对不能把公益广告和个人告知的事与之相提并论。要不,“献血光荣”也成了这种意义的广告了。再说我的那句话:我在后面的跟帖中反复强调我是为我那在卫校工作的妹婿完成任务的,并不是我要搞那种赢利性质的招生。如果社会有这种需求,是可以相互满足一下的。这就和论坛上有人问“有广州的老乡没有?有的话请跟我联系”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你问是不是属于广告,我回答:是。但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广告。所以应该不属于禁止的范畴,因为如果这话也不能讲,那许多话都要禁止了。论坛并不是不要人说话,而是不要那些专门发布以赢利为目的的人的广告。我不知道解释清楚了没有?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谢谢你的提醒。也希望大家都能取到监督的作用,这样,我们的家园就干净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大叔细致的解释,小弟懂了,其实我个人认为招生也不一定是什么坏事,任何学校的存在都有它的价值,都要它招收的对象,不可能每个学生都能读取好大学,是不?所以我在用词的时候是“招生宣传”
顶顶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